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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2021-00237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1-06-11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关键词:

关于2021年6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利害关系对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师市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7-4615723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第一师十一团(花桥镇)城镇基础设施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团部(花桥镇),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44′5.250″、北纬:43°48′12.150″,该项目区北侧为养老院及十一团医院,南侧、西侧为果林,东侧为十一团中学。

十一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团部(花桥镇),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44′5.250″、北纬:43°48′12.150″,该项目区北侧为养老院及十一团医院,南侧、西侧为果林,东侧为十一团中学。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99.9m2,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在原有基础上建设锅炉房,安装一套 29MW 的燃煤链条高温水锅炉及辅助设施,建设 4 座换热站,配套换热设备4套,供热管网2×4.07km。总投资14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占总投资的17.5%。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含烟尘、SO2和NOx的锅炉烟气和煤场、灰渣场扬尘。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烟尘50mg/m3,SO2300 mg/m3,NOX300 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后,经50m高烟囱排放;煤场、灰渣场的无组织粉尘通过设置防风抑尘网,堆场加覆盖,储煤场四周设置喷水装置,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源周界外浓度标准限值要求(1.0mg/m3)。该项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排放量为9.4t/a,NOx 排放量为21.57t/a。(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软化设备废水、脱硫废水、换热站废水及生活污水。脱硫废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石灰石制浆;锅炉软化废水、换热站废水及生活污水均排入十一团市政排水管网,排入团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为锅炉灰渣、脱硫石膏、脱硫废水污泥、废交换树脂及生活垃圾。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及脱硫废水污泥经集中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运综合利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厂家上门更换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四)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燃烧器、补水泵、循环水泵、鼓风机、引风机等设备。通过对设备进行减振、基座加固及隔音等处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五)该项目运行期应加强管理,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加强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第一师沙井子灌区三团骨干工程项目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沙井子灌区三团灌区。

第一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沙井子灌区三团灌区。该项目为渠道防护防渗改建,改造渠道均在原渠线上进行防护防渗改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渗改造渠道53条,总长63.364km,设计流量0.35m3/s-0.95m3/s之间。改造配套渠系建筑物共计786座,其中节制分水闸117座、分水闸510座,农桥49座,倒虹吸1座,扬水站1座,测水桥47座,连接段61座;改造面积20.9万亩。项目总投资7542.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85万元,占总投资的2.45%。

(一)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车辆运行管理,避免在大风、暴雨等气象条件下施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中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尽量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和减少裸地面积。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土地,防止土地沙化。施工产生的废弃物,集中收集合理处置。(二)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水泥装卸产生的粉尘及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尾气、扬尘等。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场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储存、用防尘布苫盖。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弃料和建筑垃圾实施洒水抑尘,采取蓬布遮盖的方式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减少粉尘。使用合格的施工与运输车辆。(三)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的保养、清洗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等固体物质,不含有毒物质,要求施工机械到附近的修理厂进行清洗;临时生产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营地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清运至团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四)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施工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合理规划,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机械碾压非施工区域,减少对环境的扰动,做到文明施工;加强对周围地表土壤和植被的保护,不损坏施工营地之外的地表土壤和植被,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影响;结合后期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施工扰动区表土层的剥离、堆存、回填、平整等工作,以减少占地损失、减少水土流失、恢复生态、恢复景观等;施工临时场所在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采取平整、回填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固废和生活垃圾,工程固废为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在施工结束后临时弃渣场废料用于平整渠道两侧洼地,铺设巡渠路基固渠堤,并进行场地恢复;施工期的生活垃圾通过防渗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六)运营期定期检查渠堤护坡安全,防止水土流失;定期巡查灌区土壤状况,防止次生盐渍化现象;加强渠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工程和日常管理维护,恢复和改善渠堤沿线原有的生态功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设施安全运行。

 

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大中型灌区骨干 工程节水改造第一师四团灌区骨干工程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塔南灌区十一团。

第一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塔南灌区十一团。该项目为渠道防护防渗改建,改造渠道均在原渠线上进行防护防渗改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干渠改造1km,新建总干渠过洪渡槽,总干渠涵洞上泄洪陡坡维修加固,总干渠道维修3.31km;灌区内防渗改建支、分支渠9条,总长23.32km,配套建筑物216座,新建渠道里程桩等;灌区内渠道整修1.9km; 新建水闸管理房16栋及渠道防护栏杆1.0km,改造灌溉面积3.01 万亩。该项目总投资5056.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3.96%。

 

(一)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车辆运行管理,避免在大风、暴雨等气象条件下施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中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尽量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和减少裸地面积。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土地,防止土地沙化。施工产生的废弃物,集中收集合理处置。(二)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燃油废气。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场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储存、用防尘布苫盖。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弃料和建筑垃圾实施洒水抑尘,采取蓬布遮盖的方式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减少粉尘。使用合格的施工与运输车辆。(三)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的清洗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等固体物质,不含有毒物质。施工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运至附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四)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保持良好运行工况;遇有噪声敏感点时,施工时对噪声源采取遮拦等措施,确保施工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中,应强化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在整地、补植补造工程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原生植被的伤害。施工期结束后,所有临时占地必须进行恢复和退耕,荒地植被恢复不低于原有植被的占有率,建设方需采用播撒草种和沿线种植树木等措施以进行生态补偿,主体工程应该加强施工期水土保持管理。(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将施工中的弃土用于场地平整及周边低洼地段填方全部回用;施工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七)运营期定期检查渠堤护坡安全,防止水土流失;定期巡查灌区土壤状况,防止次生盐渍化现象;加强渠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工程和日常管理维护,恢复和改善渠堤沿线原有的生态功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设施安全运行。

 

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第一师沙井子灌区二团骨干工程项目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沙井子灌区二团灌区

第一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沙井子灌区二团灌区。该项目为渠道防护防渗改建,改造渠道均在原渠线上进行防护防渗改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渗改造渠道57条,总长113.28km,设计流量0.3m3/s-1.25m3/s之间。改造配套渠系建筑物共计1225座,闸枢纽221座、分水闸757座,交通桥126座,扬水泵站4座,涵洞5座,测水桥57座,连接段55座。改造面积21.06万亩。项目总投资13232.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85万元,占总投资的1.4%。

 

(一)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车辆运行管理,避免在大风、暴雨等气象条件下施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中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尽量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和减少裸地面积。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土地,防止土地沙化。施工产生的废弃物,集中收集合理处置。(二)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水泥装卸产生的粉尘及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尾气、扬尘等。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场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储存、用防尘布苫盖。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弃料和建筑垃圾实施洒水抑尘,采取蓬布遮盖的方式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减少粉尘。使用合格的施工与运输车辆。(三)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的清洗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等固体物质,不含有毒物质;生活废水采用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清运至团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四)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施工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合理规划,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机械碾压非施工区域,减少对环境的扰动,做到文明施工;加强对周围地表土壤和植被的保护,不损坏施工营地之外的地表土壤和植被,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影响;结合后期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施工扰动区表土层的剥离、堆存、回填、平整等工作,以减少占地损失、减少水土流失、恢复生态、恢复景观等;施工临时场所在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采取平整、回填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将施工中的弃土用于场地平整及周边低洼地段填方全部回用;施工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六)运营期定期检查渠堤护坡安全,防止水土流失;定期巡查灌区土壤状况,防止次生盐渍化现象;加强渠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工程和日常管理维护,恢复和改善渠堤沿线原有的生态功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设施安全运行。

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第一师塔南灌区十一团骨干工程项目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塔南灌区十一团。

第一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塔南灌区十一团。该项目为渠道防护防渗改建,改造渠道均在原渠线上进行防护防渗改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渗改造骨干渠道 76 条,总长度 81.523km,其中支渠4条,长8.68km,分支渠72条,长72.843km。配套渠系建筑物共计912座,均为永久性建筑物,其中:闸枢纽177座,分水闸575座,交通桥84座,测水桥76座。配套渠系连项目接段79座。该项目总投资11295.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的1.59%。

(一)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车辆运行管理,避免在大风、暴雨等气象条件下施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中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尽量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和减少裸地面积。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土地,防止土地沙化。施工产生的废弃物,集中收集合理处置。

(二)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燃油废气。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场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储存、用防尘布苫盖。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弃料和建筑垃圾实施洒水抑尘,采取蓬布遮盖的方式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减少粉尘。使用合格的施工与运输车辆。

(三)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的清洗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等固体物质,不含有毒物质。

(四)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保持良好运行工况;遇有噪声敏感点时,施工时对噪声源采取遮拦等措施,确保施工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施工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合理规划,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机械碾压非施工区域,减少对环境的扰动,做到文明施工;加强对周围地表土壤和植被的保护,不损坏施工营地之外的地表土壤和植被,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影响;结合后期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施工扰动区表土层的剥离、堆存、回填、平整等工作,以减少占地损失、减少水土流失、恢复生态、恢复景观等;施工临时场所在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采取平整、回填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将施工中的弃土用于场地平整及周边低洼地段填方全部回用;施工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七)运营期定期检查渠堤护坡安全,防止水土流失;定期巡查灌区土壤状况,防止次生盐渍化现象;加强渠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工程和日常管理维护,恢复和改善渠堤沿线原有的生态功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设施安全运行。

 

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第一师塔里木灌区幸福农场骨干工程项目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塔北灌区幸福农场灌区。

第一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该项目位于第一师塔北灌区幸福农场灌区。该项目为渠道防护防渗改建,改造渠道均在原渠线上进行防护防渗改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共改造渠道72条,总长度109.876km,设计流量0.15m3/s-0.8m3/s之间,改造配套渠系建筑物共计959座,其中闸枢纽162座,分水口668座,进水闸4座,农桥52座,交通桥12座,测水桥61座。该项目总投资13738.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4万元,占总投资的1.34%。

 

(一)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车辆运行管理,避免在大风、暴雨等气象条件下施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中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尽量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和减少裸地面积。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土地,防止土地沙化。施工产生的废弃物,集中收集合理处置。

(二)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水泥装卸产生的粉尘及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尾气、扬尘等。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场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储存、用防尘布苫盖。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弃料和建筑垃圾实施洒水抑尘,采取蓬布遮盖的方式防止扬尘污染。对工地裸露地面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三)落实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的清洗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等固体物质,不含有毒物质。

(四)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段,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制定合理施工计划,禁止大风天气、夜间施工。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中,应强化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在整地、补植补造工程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原生植被的伤害。施工期结束后,所有临时占地必须进行恢复和退耕,荒地植被恢复不低于原有植被的占有率,建设方需采用播撒草种和沿线种植树木等措施以进行生态补偿,主体工程应该加强施工期水土保持管理。

(六)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将施工中的弃土用于场地平整及周边低洼地段填方全部回用;施工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七)运营期定期检查渠堤护坡安全,防止水土流失;定期巡查灌区土壤状况,防止次生盐渍化现象;加强渠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工程和日常管理维护,恢复和改善渠堤沿线原有的生态功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设施安全运行。

 

7

生化泥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号园区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81°11'47.294",北纬 40°36'42.404"。

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一、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号园区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81°11'47.294",北纬 40°36'42.404"。该项目新建一套处理规模为140t/d的生化污泥干化装置,将污泥含水率由80%处理至30%,建设内容包括:厂房、污泥干化机、干污泥料仓、值班室、机柜间、配电室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该项目总投资3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万元,占总投资的5.11%。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过程中的降噪、防尘措施及施工固废清理工作,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凝废水和冲洗废水。冷凝废水经收集后排至自备动力站进行回用,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排水管道收集至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三)加强废气治理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泥干化废气和卸料废气。干化废气采用“旋风除尘+现有污水站生物除臭”处理,通过现有1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NH3、H2S排放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NH3≤75kg/h、H2S≤21kg/h),颗粒物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20 mg/m 3)。通过采取密闭式储存和输送生化污泥等措施防治恶臭无组织逸散,采取降低出料口速度和高度、洒水除尘等措施防治卸料粉尘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限值(NH 3≤1.5  mg/m3、H2S≤0.06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的主要噪声源为造粒机、圆盘式干燥机、回水泵、冷凝水泵、引风机等设备。通过采取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处理、室内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化污泥脱水干化后的干泥,干泥为一般固废,暂存于干料仓,收集后由车辆运输至自备动力站的燃煤锅炉进行燃烧,实现生化污泥的资源化、减量化处置目标。

 

8

第一师一团~阿瓦提县公路

第一师一团~阿瓦提县公路全长53.133公里,其中新建32.964公里,改扩建22.169公里。K0+000~K18+000位于一团境内,K18+000~K53+13位于阿瓦提境内。

阿拉尔市公路管理处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第一师一团~阿瓦提县公路全长53.133公里,其中新建32.964公里,改扩建22.169公里。K0+000~K18+000位于一团境内,K18+000~K53+13位于阿瓦提境内。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千米/时,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车道宽2×3.75米,两侧各设1.5米的硬路肩和0.75米的土路肩;路面类型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全线设大桥1座、中桥5座、小桥6座,涵洞174道,平面交叉90处。不设置收费站、服务区等公路服务设施。项目总投资43531.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94%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严控施工范围,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优化全线施工便道、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的设置。施工便道、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不得设在生态敏感区内。落实各项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在途径村庄段设置限速标志和禁鸣标志确保公路边界外35米内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35米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满足2类标准要求。(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稳拌合站运行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搅拌楼设置的箱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混凝土拌合站的筒仓含尘废气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口高度均离地15米,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要求。沥青拌合站加热炉使用轻质柴油,沥青加热拌合产生的废气采取“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沥青烟、苯并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沥青烟排放浓度≤75毫克/立方米、排放速率≤0.18千克/小时,苯并芘排放浓度≤0.3微克/立方米、排放速率≤0.05克/小时)。加强运营期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治理。强化机动车管理和车辆尾气排放监管,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加强公路路面养护管理,及时修复破损面;加强公路运输管理,禁止超载及运送散装粉状货物无遮盖的车辆上路,减少道路扬尘产生。(四)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化粪池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限值后用于荒漠植被灌溉。桥涵路段施工应避开农田灌溉期(6月~8月),两端设减速标志,同时关闭上游放水闸门。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临时占地不得设在渠道两侧保护范围内,及时清运施工渣土,禁止向渠道及渠道周围倾倒渣土。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残留物,恢复施工迹地。落实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在跨越阿瓦提干渠、阿依巴格干渠、丰收总干渠的桥梁设置防撞护栏,并在桥梁旁设置限速标志;运载有毒、有害危险品车辆上路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管理部门。若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渠道管理部门关闭上游放水闸,停止放水;同时关闭下游支渠放水,将受污染水控制在有限区段内,由专业技术人员用罐车抽取受污染水,送至专业处置场所处置。(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弃渣运至一团和阿瓦提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弃土运至弃土场;废旧沥青料采用聚乙烯防渗膜包裹后运至阿瓦提县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理;项目沥青烟气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禁止在站内暂存和自行处置;临时沉淀池的沉渣、跨越水塘施工产生的钻渣、泥浆定期拉运至弃土场。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至一团和阿瓦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六)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工程施工须严格按照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作业;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取料场、弃土场进行取、弃料作业,禁止随挖随倒;严格限制取、弃土面积取土深度,不得随意扩大取土范围和破坏周围林草植被。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土壤改良;施工弃土、弃渣及时运至弃土场回填;风积沙料场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进行缓坡处理,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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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市明康牛羊屠宰场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新疆第一师十团创业园区二区,项目北侧为混凝土搅拌站,东侧为木材加工厂,南侧紧邻经二路,西侧紧邻纬四路,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6'6.92",北纬40°39'2.39"。

阿拉尔市明康牛羊屠宰有限公司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新疆第一师十团创业园区二区,项目北侧为混凝土搅拌站,东侧为木材加工厂,南侧紧邻经二路,西侧紧邻纬四路,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6'6.92",北纬40°39'2.39"。项目总占地面积22193m2,主要建设内容为:牛、羊屠宰车间、检疫室、待宰圈、冷库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屠宰肉牛1500头、羊10万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和施工后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施工期的防尘降尘,防止扬尘污染,禁止使用大型高噪设备和夜间施工,施工后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屠宰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和设备冲洗废水,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SBR生物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规定的二级标准后,经厂区自备污水车拉运至艾特克污水处理厂外委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待宰圈和固废暂存间定期喷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对屠宰车间换气系统末端设置活性生物滤层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建标准后无组织排放;对污水处理站所有恶臭源进行加盖密封,采用“引风机+生物除臭设施”进行处理,有组织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建筑楼顶排放;焚烧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和引风机进行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根据项目类别和周围环境状况,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400m,此范围内不得修建居住、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活动场所。(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区合理布局、基础减振、价钱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餐厨垃圾委托专业单位统一清运处理,牛羊粪便及屠宰过程产生的内容物外卖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碎肉、碎骨定期外售用作饲料生产,污泥经脱水后运至阿拉尔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旧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回收商进行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建成初期应对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及飞灰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如不属于则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作资源化利用。隔油池废油脂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封闭容器中,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资质单位处置;废兽药由检疫方负责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及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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