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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2021-00165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1-03-0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关键词:

关于2021年3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师市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7-4615723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托木尔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0吨白酒项目

该项目位于四团,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79°28′26.60″E,41°24′23.08″N,该项目东侧为人民路,南临纬一路,西侧临西环路,北侧为托木尔峰广场。

新疆托木尔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绿净天源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一、该项目位于四团,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79°28′26.60″E,41°24′23.08″N,该项目东侧为人民路,南临纬一路,西侧临西环路,北侧为托木尔峰广场。该项目区总用地面积66244.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条年产800吨优质白酒生产线、新建一台6t/h的燃气锅炉、一座处理规模为20 m3/d的污水处理站、酒糟临时堆放点进行防渗处理和厂区地面硬化处理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该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5万元,占总投资的0.70%。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发酵黄水、蒸馏锅底水、酒瓶冲洗水、设备冲洗水、厂房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发酵黄水用于养窖不外排;锅底水送于阿拉尔市宏泰康达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掺燃料煤燃烧处置(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HJ/1028-2019):“糖蜜酒精废水经蒸发浓缩后的浓缩液宜用作有机肥原料、锅炉燃料等进行综合利用”);酒瓶冲洗水、设备冲洗水、厂房冲洗水、生活污水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经处理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中表二的间排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

污水构筑物(各涉及污水处理的池)为地下水的重点防渗区域,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均采用现浇钢筋砼结构,对埋入地下构筑物进行防腐处理等措施,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污水处理站设60m3事故池一座。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建有一座6t/h的燃气锅炉,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以及NH3、H2S等恶臭物质。锅炉废气通过采用低氮燃烧器进行供热,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烟尘:20mg/m3,SO2:50 mg/m3,NOX:200 mg/m3)后,经8m高烟囱排放;污水处理站NH3、H2S等恶臭物质,通过采取密闭措施并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一中二级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该项主要噪声包括酒类生产过程中各类传动设备和各类泵机等。该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通过对现有声环境现状进行检测,厂界噪声强度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该项目主要固废为酒糟、废气包装物、污水站污泥、废树脂、生活垃圾等。酒糟全部外售用做饲料;生活垃圾及脱水至60%以下的污水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气包装物全部外售废品站;废树脂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五)加强火灾等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厂区及周围绿化工作,改善厂区生态环境。

 

 

2

第一师十三团城镇污水处理厂(团部幸福镇)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十三团(团部幸福镇),原污水处理厂(氧化塘)西北侧、春辉路东侧,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40°38′20.08″,东经 81°31′19.95″。

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该项目位于十三团(团部幸福镇),原污水处理厂(氧化塘)西北侧、春辉路东侧,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40°3820.08″,东经 81°3119.95″。该项目区总用地面积4830.0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日处理规模为2000 m3/d的污水处理线、配套用房、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该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主要接纳十三团团部生活污水并进行处理。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4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施工场地的弃土及时填埋或清运,并适时洒水,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并在施工过程中设置施工场界密闭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运输过程中要用隔板阻挡以防止物料撒落,运输车辆需用帆布覆盖;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车辆进出路线,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要求;对施工废弃物及时清理分类,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施工废料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施工废水经防渗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工段,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NH3、H2S等恶臭物质。有组织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确保厂界恶臭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4二级标准(NH3≤1.5mg/m3,H2S≤0.06 mg/m3)。本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为300m,在此范围内禁止新建医院、学校、居民点等环境敏感设施。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污水处理厂仅用于处理镇区生活污水,禁止排入镇区工业废水。该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BBR提质降耗反应器+纤维转盘过滤器+药剂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后,夏季用于厂区绿化、团部道路清扫、绿化;冬季排入由原氧化塘改造的储水池内进行冬储夏灌。严禁将污水排入地表水体、用于农作物灌溉进入食物链。按要求对各类污水处理装置做进一步防渗处理,并控制污水排放标准,降低污废浓度,尽最大努力将污染物控制在源头,防止出现泄漏或渗漏事故。

(四)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曝气风机、脱水机、提升泵设备等。厂界噪声强度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格栅渣、泥沙、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污泥需经过深度脱水含水率小于等于60%后与格栅渣、泥沙和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临时存放于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及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六)建立健全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日常巡检维修,及时发现、处理故障,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

新疆宏鲲建材有限公司商混拌合站及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十团创业园二区,厂区东侧为纬三路(园区道路),北侧为经一路(园区道路),南侧、西侧均为园区未开发利用土地。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6'7.41"、北纬40°39'4.38"。

新疆宏鲲建材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创鑫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该项目位于十团创业园二区,厂区东侧为纬三路(园区道路),北侧为经一路(园区道路),南侧、西侧均为园区未开发利用土地。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6'7.41"、北纬40°39'4.38"。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7086.5m²,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混凝土生产线、彩砖及路沿石生产线、商混原料堆场、加工车间、成品料场、厂区配套建设办公用房以及配套其他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项目共建成产能为120m³/h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年产0.4万t彩砖及路沿石生产线一条。建设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9万元,占总投资4.6%。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过程中降噪、防尘措施及施工固废的清理工作,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是冲洗废水,生产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内二级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彩砖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抽运至阿拉尔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堆场粉尘、运输车辆尾气、水泥筒仓起尘、搅拌过程粉尘,运输扬尘和食堂餐饮油烟。确保无组织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5mg/m3);水泥筒仓起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后,分别通过15m(离地高度)排气筒排放;通过在彩砖、路沿石搅拌器接入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标准,同时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分别通过15m(离地高度)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最高排放浓度小于2.0 mg/m3的标准后,引至食堂屋顶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来自车间生产设备运行时发出的噪声,包括配料机、搅拌主机、布袋除尘器、皮带机、搅拌机、制砖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厂区合理布置等措施,厂界噪声强度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及废料、沉淀池泥渣、化粪池污泥、员工生活垃圾及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不合格产品、废料及沉淀池泥渣外售给建筑公司作为填料;化粪池污泥定期抽运干化后运至阿拉尔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阿拉尔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临时存放于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及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含油抹布按照豁免要求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4

新疆莫兰迪家居定制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

该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北面为新丰源塑业,南侧为海升路,西侧为家佳乐纯净水公司,东侧为规划路,隔路为空置厂房,项目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81°15′2.34″E,40°34′42.38″N。

新疆莫兰迪家居定制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创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该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北面为新丰源塑业,南侧为海升路,西侧为家佳乐纯净水公司,东侧为规划路,隔路为空置厂房,项目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81°15′2.34″E,40°34′42.38″N。该项目区总用地面积7053.91m2,总建筑面积 7220.5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两条家居定制生产线、生产厂房、倒班宿舍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实木定制家居500套,办公教学设备板式家居等4000套。该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2.27%。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要求;对施工废弃物及时清理分类,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施工废料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水污染物主要为厂区职工的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 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设外排口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打磨产生的粉尘、使用油漆、稀释剂、胶等材料在喷涂、晾干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食堂油烟。切割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至袋式除尘器除尘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 表 2 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3.5kg/h)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 表 2 中非甲烷总烃二级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高允许排放速率 10kg/h)后 ,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限值;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设备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2.0mg/m3”后,经过专用烟道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尽量使高噪声设备处于生产车间内,通过对各类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减震垫,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厂界噪声强度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边角料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存于废料固废存放区,定期外售;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灯管以及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及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六)加强火灾等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厂区及周围绿化工作,改善厂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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