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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2021-00164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1-03-0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关键词:

关于2021年3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拟审批的公示,在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我局现正式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情况进行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师市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7-4615723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发文时间

备注

1

关于新疆托木尔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0吨白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1〕6号


2021年3月5日


2

关于第一师十三团城镇污水处理厂(团部幸福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1〕7号


2021年3月5日


3

关于新疆宏鲲建材有限公司商混拌合站及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1〕8号


2021年3月5日


4

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8团恒才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施农用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师市环审〔2021〕9号


2021年3月5日


5

关于新疆莫兰迪家居定制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师市环审〔2021〕10号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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