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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2020-00086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0-04-21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关键词:

第一师阿拉尔市环保局关于对2020年4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421日-20204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师市生态环境局)

真:0997-4615723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编:8433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关于阿拉尔市筑城建材有限公司预拌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第一师十团职工创业园

阿拉尔市筑城建材有限公司

伊犁

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该项目位于第一师十团职工创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6'5.78",北纬40°39'6.82"。项目区南侧是疆通温室建材厂,北侧是经一路,东侧是空地,西侧是纬四路。该项目占地面积33333.35㎡,总建筑面积11046.1㎡,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宿舍各1座、设备生产区、料场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设计年生产能力30万m3预拌混凝土。该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是70万元,占总投资的0.93%。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和施工后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施工期的降尘防尘工作,防止扬尘污染。物料的运输、贮存、输送、配料、搅拌等过程应密闭进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并采取相应的抑尘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重点做好施工期的降尘防尘和噪声防治,防止扬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后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施工垃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工艺用水全部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生物化粪池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项目冬季不生产),不得设外排口外排。

(三)加强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不设锅炉房,冬季不生产。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原料筒仓产生的粉尘、生产过程输送,计量,投料等阶段产生的粉尘、搅拌机进料及搅拌初期粉尘、堆场扬尘及食堂油烟。原料筒仓产生的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特殊排放限值10mg/m3要求后,通过离地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其他阶段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料堆定期洒水、地面硬化,防风抑尘网、苫盖篷布、上料传送带进行封闭处理、搅拌机安装强制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搅拌楼设置布袋除尘器等措施,确保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油烟≤2mg/m³)。

(四)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线各类设备的运行噪声。建设单位应尽量使高噪声设备处于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工棚内,通过对各类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减震垫,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工人的劳动保护,给其佩戴耳塞、耳罩;车辆在进出时限制车速,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厂界噪声强度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该项目固废主要有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各类废水产生的沉淀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继续使用;搅拌机和混凝土运输车冲洗水夹带的沉淀物,经沉淀池沉淀后作为下一批次生产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加强物料严重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平时注意保持道路路面清洁、定期洒水、确保筒仓除尘器正常工作,砂石料场使用封闭原料仓储存、并定期洒水抑尘、严禁露天堆放、降低装卸落差高度,及时清理散落砂石料,并在项目区空地内种植绿化苗木等措施,做好防沙治沙,改善厂区生态环境,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

关于新疆东裕织造有限公司纺织面料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鑫大道以东,井冈山大道以北,纺织路以西

新疆东裕织造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一、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鑫大道以东,井冈山大道以北,纺织路以西。项目区中心坐标N:40°34′40.11″,E:81°13′41.77″。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76256.52m2,总建筑面积339321.01m2,项目分两期建设,本环评仅针对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6座(1#至6#车间)、宿舍楼、办公楼、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高档家纺面料1.78亿米、针织面料10500 t/a。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5万元,占总投资的0.2%。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降噪、防尘措施及施工固废的清理工作,妥善处置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定型工序及喷水织机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经溶气气浮机和砂滤罐过滤处理后,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 2 的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部分进行回用,剩余部分和生活污水经自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共同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加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整经过程产生的纤维粉尘以及食堂油烟 。加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将加弹机设置在生产车间内,在加弹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等措施,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入静电型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进行无组织排放;整经过程产生的纤维粉尘,通过车间密闭,定期喷水提高车间湿度等措施,确保厂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在各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油烟≤2mg/m³),由油烟管道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主要来源于喷水织机、倍捻机、络丝机、分条整经机、牵经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包装、边角废料、废机油、油剂、污泥、废油剂桶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废料和废弃的包装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或外运综合处置;废机油、油剂、污泥、废油剂桶属于危险废物,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的前提下,妥善暂存,最终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并适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至阿拉尔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加强火灾等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厂区及周围绿化工作,做好防沙治沙工作,改善厂区生态环境。

3

关于一师8团十一连恒才育肥养殖合作社设施

农用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八团十一连

阿拉尔市恒才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该项目位于八团十一连,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80°52'38.33",N40°39'10.36",项目厂界四侧均为农田。该项目占地面积33400 m2,总建筑面积11410 m2,主要建设猪舍、办公区等主体工程,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猪20000头,最大存栏量为10000头。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6%。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有关规定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合理选择装卸、堆放等,优化运输路线,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抑尘洒水,就地蒸发的控制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桶内定期清运。施工过程中选有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选择施工车辆进出路线,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要求。施工产生的弃方禁止乱堆乱放,集中存放后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猪舍畜禽养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猪尿、冲洗废水等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固液分离+UASB+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工艺)处理,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5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物标准后,尾水冬储夏灌,用于周围农田灌溉(厂区内设置12000m3冬储夏灌池)。不得设外排口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猪舍、粪污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堆肥沉积)产生的恶臭。项目通过采取每天定期清理、冲洗猪舍、定期对猪舍等场所喷洒消毒液、除味剂、清新剂等以减少臭味影响、采取科学设计日粮配方,提高调料利用率、加强场区绿化等一系列措施,猪舍、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堆肥车间废气、经生物滤塔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猪舍排风扇、干清粪设备、泵类、曝气设施以及猪只叫声。通过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振垫,安装隔声门窗,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和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猪只粪便、病死猪只、医疗垃圾(针头、针管)及生活垃圾。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经好氧堆肥后外售用于农田施肥;病死猪设置填埋井安全填埋处理;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的前提下,采用专用容器妥善暂存,最终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固废分离物、栅渣、污泥脱水后送堆肥车间进行堆肥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六)项目运行期应加强管理,项目区周边须保留5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禁止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医院、学校等,严格做好养殖场卫生防疫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护隔离带,防止人畜共患疾病发生,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避免发生动物疫情危害事件。

(七)项目建成后,要加强项目区绿化工作,做好防沙治沙,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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