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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w-2020-00045 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20-05-1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国家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名称国家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权力类别其他职权
实施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15〕340号)
四、有关要求
(一)关于项目组织方式。2015年工业强基工程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各重点方向部署后,将由第三方招标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官网》、《中国工业强基网》等网站另行通知发布招标公告。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重点方向、主要内容和产品(技术)要求及实施目标(详见附件1),组织本地区在国内本行业有竞争力、有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做好工业强基工程的投标准备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责任事项⒈受理阶段责任: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材料。    
⒉审查阶段责任:工信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⒊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申报。    
⒋送达阶段责任:上报国家相关部门。    
⒌事后监管责任:监督检查。                                       
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实施主体师市工信局承办机构师市工信局工业科
实施对象企业办理情况公开范围全社会
共同实施部门兵团工信局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20日承诺时限20日
咨询电话0997-6359003投诉电话0997-635900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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