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2020)兵01执6号之执行裁定书,因原属何辉,共有人郭文生于阿拉尔市新龙花园24号楼3单元401室的房产2020年6月1 日由南特伟拍卖所得,其房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南特伟所有,原国有土地使用证:2015010212927;原房屋所有权证:阿拉尔市房权证14字第20152432号,均废止。
特此公告
第一师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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