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00021-2023-00008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1-1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 | |
| 关键词: | |||
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好兵团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兵团自然资源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0-2025)〉的通知》和《师市党委 师市转发〈师市党委宣传部、师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0-2025)〉的通知》精神,不断提升师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结合师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师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服务师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兵团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师市自然资源工作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日常工作全过程,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文化,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师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师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普法责任落实更加有力,系统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师市自然资源保护意识和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得到提升。
(三)工作原则。坚持局党组全面领导,确保师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方向正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职工群众关于产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需求;坚持系统观念,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师市自然资源法治实践全过程;坚持与维稳戍边职责使命紧密结合,要将法治宣传与学习宣传兵团精神、胡杨精神、三五九旅精神相结合,继承光荣传统,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引导,为服务平安师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切实把握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四)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师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纳入师市自然资源系统各支部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充分结合各宣传节点,开展学习宣传。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动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引导全系统全师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五)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常态化进行宪法学习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在师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例行性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围绕宪法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深入阐释好宪法精神、讲好宪法故事。持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与主题党日活动充分结合,打造师市自然资源系统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特色。
(六)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要深入学习民法典中民事权利保障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内容,特别是与自然资源领域密切相关的内容。将学习民法典与保障师市职工群众权益有机衔接,尤其是在不动产证办理过程中,要切实彰显民法典精神。结合工作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正确了解、掌握、遵守、运用民法典。
(七)深入学习宣传与兵团维稳戍边职责使命相关的政策法规。坚持弘扬和培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紧围绕新疆社会发展总目标,深入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系统党员干部“兵”的属性。
(八)深入学习行政基本法及行业法律法规。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夯实系统党员干部的行政素养,树牢“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要积极运用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行政法基本原则,积极学习其中蕴含的法律优先、法律保留、信赖保护、比例原则等重要原则,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要深入学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制定行业法律法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测试。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系统党员干部行业法律素养,促进法治机关建设。
三、着力提升人员法治素养
(九)加强师市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干部法治教育。落实系统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好党组中心组学法、党员干部集体学法、领导讲法、年度述法制度。发挥党员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带头作用,切实引领本行业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党员干部要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纳入个人学习计划,每年年末撰写学习心得。要积极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工作,针对系统人员确保每年不少于1次。
(十)开展师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培训。全面加强全系统干部法治教育。针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不动产登记、信访、信息公开等直面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键业务,开展有计划的培训活动,积极组织系统业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确保系统人员接受培训全覆盖。积极赴团镇、街道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推进行业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学校,每年赴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积极与师市辖区大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联谊活动,结合师市冬季法治培训活动,将行业法律法规带到师市职工群众身边。为法治师市建设奠定良好的自然资源基础。
(十一)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结合。
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充分结合,充分发挥系统人员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通过与职工群众交流交谈,宣传法律法规,宣讲政策文件,在活动实践中将普法工作推向纵深。实现文明实践与普法宣传教育相辅相成,助力师市“文明城市”创建。
四、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十二)健全普法教育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师市自然资源系统必读法律法规目录,编制系统政策法规汇编,探索形成系统内部季度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制度,促进系统人员常态化学法。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行政与司法系统互学联动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参与普法教育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团队在普法宣传和法治机关建设中的作用。
(十三)积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推进师市城市规划馆建设,发挥规划馆、森林公园等自然资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运用自媒体平台,发挥新媒体作用,采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形成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法治宣传栏目,切实增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积极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日,集中组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四)形成常态化普法局面。全系统党员干部要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法治宣传员”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机制。积极参加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公开发布等工作,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五、规划实施各阶段工作安排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4阶段:
(十五)宣传准备阶段。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全系统要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教训,及时学习领悟师市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各单位确定1名普法联络员,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六)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至2025年6月,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兵团自然资源局和师市“八五”普法工作总体部署,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结合年度普法计划开展系列活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普法职责,全面参与到普法工作中。
(十七)抽查评估阶段。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年适时对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抽查。2023年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全系统普法工作开展自查评估,系统各单位需开展自查评估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评估检查工作。
(十八)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上半年,根据兵团自然资源局及师市统一部署,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织开展师市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验收,系统各单位要就五年普法工作开展全面总结,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全年梳理工作,总结经验,适时评选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
六、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将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系统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普法责任人职责,制定普法教育工作制度,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将适时听取系统“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了解系统各单位普法教育的进展及取得成效。
(二十)强化组织实施。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负起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根据规划及年度普法计划扎实开展各项普法工作,形成普法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在上一年工作开展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财务部门要及时将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保障普法工作有力开展。
(二十一)强化检查评估。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直接关系到规划整体的有力有效实施,局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将研究制定本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检查评估细则,有力保障评估工作科学有效开展。为保障“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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