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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21-2020-00011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0-04-0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务公开
关键词:

第一师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0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兵团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政策、规章和制度;参与拟订不动产登记、土地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中介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参与师市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调研和制订工作;参与制定师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
   (2)指导监督师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登记资料的管理;负责师市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管理与监管;承办不动产登记人员上岗资格初审;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中介组织和行为。
   (3)负责师市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牵头建立师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指导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 提出不动产统-登记的政策建议。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团场(农场)乡镇开展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调解处理不动产权属争议。
   (5)负责组织师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导团场(农场)乡镇不动产权籍调 查工作,组织师团两级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更新、管理及维护。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第一师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科级规格的公益一 类事业单位,全额预算管理。
   单位人员信息(编制数和实有人数)核定编制6名,实有在编人员5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74.54万元,较上年增加36.93万元,增长49.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5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兵团专项补助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预算支出74.54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74.54万元,较上年增加36.93万元,增长49.54%。其中:基本支出74.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74.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33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资本性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形成资产等方面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6.93万元,增长49.54%,主要原因是1.2019年3月新招录2名事业编制人员,2019年年初未预算,后期追加了人员经费2.2020年预算中增加了2名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

2.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无。

(二)会议费预算: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无。

四、政府采购情况

无。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表

           20200408171702693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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