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h-2020-00005 | 发布机构: | 总工会 |
生成日期: | 2020-03-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
关键词: | 工会宣传工作,考核奖励 |
《第一师阿拉尔市总工会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加强工会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师市各级工会干部和通讯员积极参与宣传、调研的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效发挥主流媒体在宣传工作上的优势,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宣传工会工作,不断传播工会好声音,扩大工会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提升工会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彰显工会新作为,传递职工正能量,打造工会宣传品牌。
二、奖励范围
(一)奖励范围。师市各级工会干部、通讯员、特约通讯员,各单位工会干部、通讯员由本单位工会进行实名制管理并向师市总工会报备。
(二)内容和认定。各类稿件、信息、调研报告等由各单位工会负责审核,稿件、信息、调研报告等内容必须反映工会工作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定。稿件内容是联合开展的工作,要突出反映工会牵头主抓的工作。
(三)稿件投稿
各单位工会通讯员根据稿件内容和质量,择优向师市总工会推荐的媒体平台、网站投稿专用邮箱地址投稿。
三、奖励标准
按照刊稿的不同层次、媒体级别给予不同的奖励,同一稿件被不同级别媒体采用的,按照最高级别进行奖励,不重复计奖。
(一)中央、国家级
1.在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发表稿件,头版头条每篇奖励3000元,其他版每篇奖励1000元;在中国政府网、中国新闻网等国家级网站刊登一篇奖励500元。
2.在《工人日报》发表稿件,头版头条每篇奖励1000元,其他版篇奖励600元;在《中国工运》《工会信息》等全总刊物发表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在中工网、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等全总网站发表稿件,每篇奖励300元。
(二)自治区、兵团级
1.在《新疆日报》《兵团日报》《当代兵团》发表稿件,700字以上稿件每篇奖励500元;500—700 字稿件每篇奖励300元;500字以下稿件、新闻照片每篇奖励200元;头版头条每篇另加100元。
2.在新疆电视台、兵团电视台新闻栏目中播出稿件,有图像的每条奖励500元;简讯新闻每条奖励200元。专栏节目专题片每部奖励1000元。
3.在《工人时报》《兵团工运》发表稿件,7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200元;500—700字稿件每篇奖励 150 元;500 字以下稿件每篇奖励 100元;300 字以下稿件、新闻照片每篇(幅)奖励50元。
4.在自治区政务网、兵团政务网等发表稿件,每条奖励50元。
(三)师市级
1.在《塔里木报》、阿拉尔我和你微信公众号发表稿件,5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500字以下每篇奖励50元;简讯新闻每条奖励20元;新闻图片每张奖励30元。
2.在阿拉尔电视台新闻栏目中播出稿件,有图像的每条奖励100元;简讯新闻每条奖励30元。
3.在阿拉尔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播出稿件,每条奖励20元。
(四)电视片奖励办法
通讯员(特约通讯员)独立完成采写、摄录的视频、新闻稿件(专题片),经阿拉尔电视台采编播发3分钟及以上每条奖励600元、2分钟及以上奖励300元、1分钟及以上奖励200 元;兵团电视台专题片按阿拉尔电视台奖励标准的5倍奖励。
四、考核
工会宣传工作的信息稿件按不同类别、刊用级别计分,同一条信息被不同级别媒体采用,按照采用的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得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动态类信息。
1.师市总工会采用的,每篇得1分;
2.师市新闻媒体(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师市党政信息(师市综合信息、政务网)采用的,每篇得3分;
3.兵团总工会及其他同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得5分;
4.自治区总工会及其他同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得6分;
5.全总及其他同级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每篇得10分。
(二)综合、理论调研类信息。
1.师市总工会采用的,每篇得5分;
2.师市新闻媒体(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师市党政信息(师市综合信息、政务网)采用的,每篇得7分;
3.自治区总工会、兵团总工会及其他同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得10分;
4.全总及其他同级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每篇得20分。
五、申报要求
各单位工会干部、通讯员的稿件、调研报告,奖励和计分实行申报制,由师市总工会负责统计汇总。
(一)由个人提供。申报表、个人外发稿统计表(含各刊播稿件、积分)、刊播稿件依据(发稿当期报纸杂志文章复印件、电台、电视台发稿录音录像U盘、网络发稿的标题截频和文章截屏打印等),报各单位工会。
(二)由各单位工会或宣传部门盖章汇总后统一报师市总工会组织部审核。
六、奖项设置
(一)师市总工会设立工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十佳”通讯员。年底按照得分高低,评出3—5个工会宣传工作成绩突出,通讯员刊稿多质量高的基层工会,每个奖励1000 元;评出 10 名“十佳”通讯员,每名奖励500元。
(二)各单位工会负责统计通讯员的稿件复印件、录像录音资料等,每半年汇总报师市总工会组织部审核认定,按标准计算并发放个人奖金,年底汇总计分并评奖,评奖由师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宣传工作,要切实肩负起加强对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的政治责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兵团精神、三五九旅精神,讲好中国故事、新疆故事、兵团故事、中国工人阶级故事、工会故事。
(二)申报时间,当年 1月 1 日至当年 12 月 20 日为本年发稿计算期限;稿件奖励和积分每半年申报一次。
(三)凡弄虚作假者,取消2年申报资格,并在师市通报批评,收回奖金。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师市总工会。
第一师阿拉尔市总工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