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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04-16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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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公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公开日期:2020年4月15日

 

 

 

 

 

目录

 

第一部分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依法审理民事一审案件、刑事一审案件、对判决结果依法执行和依法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垦区(市)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核定编制22名(其中师编制22名),内设庭室5个,2个派出人民法庭,无所属事业单位,无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547.15万元,较上年增加78.05万元,增长16.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7.1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预算支出547.15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547.15万元,较上年增加78.05万元,增长16.64%。其中:基本支出547.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547.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7.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采暖补贴开支。资本性支出0万元。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8.05万元,增长16.64%,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新招录5名公务员,导致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都相应的增长。

2.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安排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以上合计安排“三公经费”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比2019年决算实际支出增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20年我院办案数量增多,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变多,故本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

(二)会议费预算

2020年,阿克苏垦区法院安排会议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事业单位留空不说明)

2020年部门安排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本级机关运行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36万元,其中使用公用经费采购8万元,专项资金采购28万元。公用经费主要采购纸笔等日常办公用品,专项经费主要采购办公电脑和执法执行用车一辆。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经盘点核实, 2019年底我单位国有资产原值762.43万元。1.房屋1324.44平方米,原值174.79万元;2.车辆5辆,原值106.43万元;3.通用设备277件,原值217.14万元,其中打印设备21台,计算机设备38台。4.专用设备39件,原值220.76万元。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181件,原值43.31万元。

2020年,我单位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护固定资产完好无缺,不断改进固定资产利用情况,实现固定资产配置科学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表

 

2020041616160813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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