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y-2020-00001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0-04-1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财务公开 | |
| 关键词: | |||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公开
一师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公开日期:2020年4月15日
目录
第一部分 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等一审案件;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再审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辖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承办其它应由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机构编制文件》(师市编办发〔2015〕1号)文件,设置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核定编制33名,其中:师编制33名,领导职数1名。部门内设科室11个,即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办公室、政工科、法警支队等部门,所管辖单位有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915.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7.51万元,增长39.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5.2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兵团专项补助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预算支出915.25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915.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7.51万元,增长39.15%。其中:基本支出915.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915.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8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4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采暖补贴开支。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形成资产等方面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57.51万元,增长39.15%,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导致工资预算增加。2020年新招录了一批公务员,比2019年在编人员增加8人;2.公用经费预算随着人员增加而增加了44.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安排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以上合计安排“三公经费”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比2019年决算实际支出增(减)0万元。
(二)会议费预算:2020年,安排会议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决算实际支出增(减)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事业单位留空不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230万元,其中使用公用经费采购30万元,专项资金采购200万元。主要用于展览室配套设施30万元,羽毛球场建设16万元,桌椅、沙发、打印机等日常支出采购144万元,保安保洁劳务派遣采购4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经盘点核实,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占有国有资产原值2493.4万元,其中:1.计算机110台,原值52.38万元;2.办公桌53套,原值34.24万元。3.房屋原值1433.44万元。4.车辆原值321.1万元。5.LED显示屏原值24.7万元。6.网络存储、服务器类16.73万元。7、其他固定资产610.81万元。
我单位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购置及入账手续,严格按照师市采购要求采购物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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