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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gw-2021-00046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1-04-2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关键词: 经济发展,奖励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政策》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激活各单位抓经济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师市营造快中求好、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师市发改委会同统计局、财政局等部门,结合2020年促进团镇经济发展奖励政策(试行)执行情况,对2021年奖励政策进行修订,形成了《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政策》(以下简称《奖励政策》)。

《奖励政策》共分为5个部分,分别是奖励范围、经济考核指标、计算方式、奖励方式和资金保障。

《奖励政策》修订的内容有:

一是2021年奖励范围包括各团镇、乡、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较2020年奖励范围增加农业科技园区。

二是较2020年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取消生产总值指标,因为生产总值包括一产、工业、建筑业、三产指标,为避免重复计算,此次删除生产总值指标,增加建筑业指标。根据兵团《2021年师市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兵团考核师市8项指标,分别为集聚人口、项目建设、工业、服务业、建筑业、招商引资、财政收入、营商环境,由于集聚人口、招商引资、财政收入由行业部门单独考核奖励,不再重复考核,营商环境没有具体数据指标考核,因此选取各单位一产、工业、建筑业、三产、固定资产投资五项指标进行考核奖励。

三是采用变量权重。由于师市农业产业特点,棉花、林果等产值主要体现在第三、第四季度,因此在第三、第四季度,将农业增加值的权重调高;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发力,进一步引导发展第二产业,工业是师市经济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但同时也是发力点和潜力点,因此适当提高工业权重占比;同时师市目前经济增长仍属于投资拉动型,因此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权重占比均为20%。

《奖励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第一师阿拉尔市激励团镇经济发展奖励政策(试行)》同时废止。


链接:师市办发〔2021〕10号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2021年经济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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