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详细
索引号: fgw-2020-000042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0-01-01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关键词: 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解读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政策解读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文件要求,师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和价格管理权限,对师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发布。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对加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出台了哪些新的政策?

答: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明确提出:进一步缩减政府定价范围,按照“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的原则,放开机动车检验类、气象服务类、地震安全性评价类等收费项目;对已经形成竞争的服务或能够区分竞争性领域、环节的,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市场竞争不充分、仍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二、编制师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有哪些考虑?

答:一是全面贯彻国家、自治区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的需要。二是全面对标对表国家、自治区公布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的需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对授权师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逐一进行梳理,将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全部纳入《目录清单》管理,做到“应进必进”,一目了然。三是全面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制度的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9〕798号中明确要求,要健全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师市发展改革委编制《目录清单》就是全面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制度的具体行动。

三、《目录清单》保留了多少项师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具体有哪些?

答: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共保留了自治区授权师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师市涉及到的收费领域项目共10项。具体是:污水处理费、住房物业管理费、停车服务收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四、《目录清单》在哪里能查得到?

答:《目录清单》,在第一师阿拉尔市政务网(网址:http://www.ale.gov.cn)师市发展改革委部门网站上发布。各部门、各单位、各有关企业或个人如对《目录清单》有异议的或需要对相关收费政策进行咨询的,请拨打咨询电话:6350115。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