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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06-0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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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兵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精神,激发全民健身热情,提升体育消费意识,推动兵团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经兵团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兵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推进改革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让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体育产业要素保障,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助推健康兵团、旅游兴疆战略,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兵团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 深化体育协会改革。推进兵师团三级各类体育协会建设,加强对兵团单项体育协会的行业监管和政策扶持。支持兵团单项体育协会通过公开交易方式鼓励市场主体承办体育赛事。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师市。以下除特别指出的外均需各师市负责,不再列出)

2. 完善赛事管理服务机制。按照国家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参赛指引,明确举办基本条件、标准、规则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跨部门的体育赛事活动综合服务机制或例会制度。利用公安部开发的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许可预受理系统,为赛事活动承办方申请许可提供便利。改进商业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公安局)

3. 推进场馆运营管理改革。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对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推行第三方运营。(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4. 推动公共资源向体育赛事活动开放。围绕可利用的水域、空域、森林、草原、沙漠等自然资源,综合考虑生态、防洪、供水安全等因素,参照制定允许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目录,明确申请条件和程序。在符合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相关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推动自行车、运动船艇、滑雪板器材、马匹、运动汽车等便利化运输。(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草局)

5. 加强对高危险性和特殊体育经营活动场所的监管。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严格履行审批、许可、处罚程序,全面实施综合执法,规范管理运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司法局)

(二)积极优化发展环境

6.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体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使用电气热的价格。(责任单位: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7.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中小微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相关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8. 保障体育产业用地。兵团各级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在符合规划并经批准后,可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用出让、租赁等方式办理。鼓励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责任单位:兵团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三)积极促进体育消费

9. 鼓励体育消费。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发健身产品,提供体育培训服务。鼓励群众健身消费,培养健身技能,激活健身培训市场。支持数字体育APP开发,鼓励开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等新业务,发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居家式健身产业。围绕体育产业规划、城市体育用地供给、社区体育设施配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等要素,积极打造体育消费试点城市。(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

10. 培养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教会每名学生熟练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的指导,鼓励将健身休闲活动作为工会活动和职工福利内容。支持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及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组织开展适合不同人群的各类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总工会)

11. 激发体育消费活力。支持体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积极构建兵团、师市、团镇、连队(社区)四级全民健身活动竞赛体系,不断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发挥以足球、篮球、乒乓球、体育舞蹈等赛事作为体育消费龙头的带动作用,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打造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2. 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加强体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宣传推广。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强对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体育从业人员上岗资格的监管,严格落实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准入退出制度,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

(四)推进体育设施建设

13.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大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建设足球场、篮球场等体育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依法依规开展体育设施建设,可享受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建设用地过渡期支持政策。已交付的体育设施由体育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落实体育用途。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好兵团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

(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4. 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合理划分兵团和师市在体育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投入力度。积极探索成立兵团体育产业发展联合会,设立由兵师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兵团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兵团体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15. 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办理登记。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延伸拓展,构建覆盖城乡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社会认可、注重行业自律的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各类体育组织与体育企业合作。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兵团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民政局)

(六)着力优化产业结构

16. 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体育传媒等服务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延伸产业链条。探索开展体育服务业质量监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

17. 加快发展冰雪产业。大力发展大众滑雪、滑冰等项目,大力推动北疆师市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冰雪场地。实施冰雪运动进校园、进景区。(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林草局、教育局)

(七)全面优化产业布局

18. 打造体育产业核心增长极。重点培育石河子市、阿拉尔市等一批兵团体育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城市,构建引领兵团体育产业整体协调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19. 促进区域特色体育产业发展。以兵团资源禀赋为依托,着力构建健身休闲、山地户外、冰雪、汽摩、航空、足球、篮球等运动项目产业合理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师市开展热气球、三角翼、滑翔伞、无人机以及攀岩、漂流、汽车和沙漠越野等户外运动项目。重点围绕石河子市、北屯市等地发展寒地冰雪经济,推动冰雪旅游,打造冰雪产业。(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20. 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兵地融合,积极参与推动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体育文化、体育产业、体育项目、体育人才及体育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按照常态化、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标准和要求,参与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足球、篮球、拳击、马拉松、自行车等国际邀请赛,打造多元体育文化交流平台,积极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外办)

(八)积极推动产业融合

21. 推动体医融合发展。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积极推广“运动处方”,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广科学健身,提升健身效果。加强针对老年群体的非医疗健康干预,支持构建慢性疾病运动干预体医结合服务新模式,普及健身知识,组织开展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2. 推动体旅融合发展。落实“旅游兴疆”战略,推行健康旅游理念,积极探索打造1—2个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精品项目和精品目的地。鼓励在景区建设健身步道、骑行车道及相关体育场地,将登山、徒步、露营、路跑等体育运动项目作为发展体育旅游的重要方向。全面开发冰雪旅游、沙漠旅游资源,通过开展冰雪赛事、沙漠体育等广泛宣传推介兵团冰雪、沙漠旅游。(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林草局、发展改革委)

23. 加快体教融合发展。建立教育、体育部门定期研究体教融合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体育专业人才和机构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服务。建设体教深度融合的青少年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深入推进体育传统项目示范校及冰雪项目示范校建设。鼓励将体育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运动营地纳入青少年研学基地。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鼓励高校搭建大学生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加快打造发展载体

24. 鼓励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支持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八师石河子市、第十二师等师市,率先推进建设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的综合体项目。在现有基础上,争取支持推进建设一批规划科学、特色突出、产业集聚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25. 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形成一批运转良好、带动能力强的兵团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6. 探索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鼓励各师市在体制机制、主体培育、融合发展等方面探索实践。(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十)夯实体育产业基础

27. 建立体育产业统计体系。各级体育、统计部门加强协作,开展体育产业统计监测,到2022年基本建立形成及时、全面、准确的体育产业数据定期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统计局)

28. 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置体育产业相关专业,形成有效支撑体育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校企合作,培养体育产业项目经营策划、运营管理、技能操作等应用型专业人才。建立在体育经营场所从业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定制度。(责任单位: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要加强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联动。各师市要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衔接,高位推动落实,做到思想重视、责任到位、措施有力、确保实效。

2021年4月9日

《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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