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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ys2t-2021-00029 发布机构: 二团
生成日期: 2021-03-2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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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兵团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补齐新型消费短板,推进需求侧改革,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更好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主要目标

经过3-5年努力,促进新型消费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发展的环境更优,新型消费产品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新型消费扩内需稳就业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培育形成2-3个新型消费示范城市,每个示范城市培育3-5家领先企业,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

二、 重点任务

顺应经济转型需要和居民消费升级趋势,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传统消费数字赋能,加快教育、医疗、养老、家政、文旅、体育等社会服务和传统商贸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智能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等新模式,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实现居民消费网络化、平台化、智慧化。

(一)加力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

1. 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及技能培训。实施“教育优质资源共享计划”,培育具有兵团特色的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培训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服务能力。加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在线资源建设,深化各级各类教育在线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广在线开放课程、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网络学习、培训模式,推动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满足各学段在线教育需求。为技能劳动者提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各师市)

2. 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加快推进兵团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将医疗卫生业务信息化应用和数据服务逐步覆盖到全兵团,实现与国家、自治区的互联互通,加强医疗卫生与各部门间的信息联动,实现卫生健康教育和医疗保健知识在线普及,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等服务,以智慧医疗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区域健康共享水平。(牵头单位:兵团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各师市)

3. 推动居家养老便利化。加快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多主体参与、资源共享、公平普惠”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线上线下数据整合运用,精准对标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健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线上问诊、就医预约、订餐助浴、陪护、家政、应急响应处置等便捷服务。(牵头单位:兵团民政局。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各师市)

4. 打造智慧文旅广电生态。加快发展在线文娱,积极拓展传统文化娱乐业态线上发展空间。加快发展智慧旅游,积极推进兵团旅游大数据中心、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和智慧旅游服务及营销平台建设,提升旅游消费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文娱、健身需求,积极构建覆盖室内场景的各类线上文旅广电健身服务,不断丰富产品内容和形式。积极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加快体育赛事数字化应用,包括实时转播、在线观看等。加速推进广电5G与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升级改造协同发展,推动“云、网、端”资源要素相互融合和智能配置。(牵头单位: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各师市)

5. 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通过信息化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加强网络、平台、支付、物流等支撑能力建设,赋能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社区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支持平台企业、连锁零售企业在社区开展业务,提升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和新型消费需求日益增长的能力。加快新型消费与制造业协同发展,推动新消费和新制造双向促进,依托数字经济,发挥消费数据分析运用对制造业的导向性作用,促进制造业精准扩能生产;加快发展“制造业+数字化+新消费”,开发生产功能完善、更符合现代需求的数字工业产品,引领激发潜在消费,以新制造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部门,各师市)

6. 拓展企业市场空间。鼓励企业通过国内外电商平台,推动线上消费与线下消费双向互动、深度融合,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业务,拓展销售渠道与市场,不断增强企业“走出去”竞争力。组织开展网上直播、线上团购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积极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批发+直播带货”新模式,大力推广广播直播、云直播和带货直播,加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深挖线下消费潜力,拓展线上消费空间。(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师市)

7. 加快发展消费新业态。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市场资源配置能力的平台企业、数据分析应用企业和物流配送供应链企业。进一步支持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住宿共享等新业态发展,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业态,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无接触式消费,加快推进智能快递服务站、自助电子快递箱、无人售货机、智能垃圾回收机等智能终端设施进城市、进团场,不断完善智能终端布局,扩大智能终端服务点与覆盖面,积极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提升职工群众消费便利度,以数字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新型消费与传统消费协同共进、加速融合,逐步释放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等部门,各师市)

(二)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8. 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新型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积极组织申报5G网络建设、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专项,争取国家支持兵团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逐步扩大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新一代通信网络覆盖面,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主要应用场景等。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选择试点城市探索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城市时空感知系统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多场景应用,促进智慧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城市建设数据汇聚。(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各师市)

9. 推动构建商贸流通新格局。加快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与交通体系相配套的现代物流供应链,加快物流配送体系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改造,打通物流配送堵点、盲区,推动城市供应链、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城乡高效配送协同发展,鼓励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积极培育一批跨境电商物流园、电子商务科技园,大力推进“电商产业园+物流园”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快形成内外联通、货流畅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加快商品流通体系数字化应用,优先在南疆师市、边境师市探索布局数字化消费网络,提升电商、快递进社区综合水平。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支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开展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加快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部门,各师市)

10. 规划建设新型消费网络节点。指导师市、团场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规划城乡融合新型消费网络节点,鼓励有条件的师市加快培育建设一批集购物消费、餐饮娱乐、旅游观光、文化演艺等多业态集聚的街区,提升步行街、商业街区、消费聚集区的综合配套和承载能力,推进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便利店等城乡商业网点集中布局,积极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城市”等,加快数字化应用场景和服务体系建设,有效促进消费供给体系、需求结构、流通网络和发展环境提质升级,培育打造人气集聚、亮点突出、绿色智慧的师市特色消费中心。大力完善社区生活服务设施,在连队规划中统筹布局社区(连队)“十小店铺”等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加快规划建设便民生活服务圈、城市社区邻里中心和连队、定居安置点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积极发展便民消费。(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各师市)

11. 大力推动数字技术应用。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生物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发展在线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新业务及新型消费领域的融资支持和保险保障,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积极开展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加快推动5G在商品零售、远程医疗、在线教育、文体旅游、居家养老等领域推广应用,增强新型消费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保监局等部门,各师市)

12. 安全有序推进数据商用。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的基础上,依法加强信息数据资源服务和监管。加大整合开发力度,打通传输应用堵点,提升消费信息数据共享商用水平,更好为企业提供算力资源支持和优惠服务。(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等部门,各师市)

(三)优化新型消费发展环境

13. 加快推进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管理、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领域的政策措施,立足兵团实际,根据国家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兵团相关领域的配套措施,有序做好与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的衔接,及时调整不适应新型消费发展的政策举措。(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师市)

14. 深化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按照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原则,为新型消费营造规范适度的发展环境。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协调互补、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连接互动,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促进新型消费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师市)

15. 贯彻落实国家服务标准体系。加大国家新型消费标准贯彻落实力度,指导行业组织开展新型消费标准化宣贯,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用户权益保护、重要产品追溯等机制,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新型消费领域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师市)

16. 简化优化证照办理。进一步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一照多址”在新型消费领域的探索。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落实国家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限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改为备案的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兵团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师市)

(四)加大新型消费政策支持力度

17. 强化财政支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新型消费发展,促进相关综合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对新型消费领域企业优化税收征管的政策宣传,推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发挥政策合力,全力支持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各师市)

18. 优化金融服务。深化政银企合作,拓展新型消费领域投融资渠道。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适应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结合新型消费领域企业经营特点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满足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升级型消费的金融需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和方式,推广全流程线上业务模式,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上市、新三板挂牌、重组上市、收购上市公司等方式融资,并给予相应奖励。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运营管理、企业孵化培育等,推动新型消费规模化、产业化和信息化,不断提升新型消费发展质量与效益。(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保监局、新疆证监局等部门,各师市)

19. 完善劳动保障政策。鼓励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灵活就业,加大相关劳动保障制度宣传力度。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加劳动者收入。促进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高参保率。坚持失业保险基金优先保生活,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多措并举,严格落实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兵团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各师市)

三、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兵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兵团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部门按照分工任务和职能职责牵头推进相关工作,并加强对师市的服务指导。师市要发挥主体责任,做好师市范围内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相关工作,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等部门,各师市)

(二)强化监测评估

加强新型消费统计监测,强化传统数据与大数据比对分析,有效反映教育、医疗、养老、家政、文旅、体育等服务消费发展水平,提高政策调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更加全面反映居民消费发展情况。完善政策实施评估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师市)

(三)注重宣传引导

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加大对新型消费发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经验推广力度,倡导健康、智慧、便捷、共享的消费理念,营造有利于新型消费良性发展的舆论氛围。及时宣介行业部门、师市引领新型消费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快兵团消费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升级消费。(责任单位: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师市)

抄送: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保监局、新疆证监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1年1月27日印发

《兵团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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