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ys13t-2023-00072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3-11-2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 关键词: | |||
【民生民情】关于及时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不影响您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保缴费。
一、缴费标准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360元每人每年,成年居民个人缴费460元每人每年。
二、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现缴纳2024年居民医疗,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2024年当年缴纳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次月起至12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方式
1.未参保群众: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十三团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
2.已参保群众:手机微信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点击“我要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为自己或他人缴费。
四、相关待遇
1.门诊统筹待遇:每人每年最高支付500元。
2.门诊慢特病待遇:门诊慢性病病种30种,按照规定限额支付;门诊特殊病7种,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
3.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高血压最高300元,糖尿病最高400元,只需医疗机构诊断,即可享受。
4.住院待遇:按现行政策本地36家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报销。
5.大病保险待遇:个人不缴费,由医保基金支出,达到个人自付标准即可享受。
6.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不缴费,由财政缴费。
十三团社保所咨询电话:0997-493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