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ys13t-2023-00037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3-07-0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
| 关键词: | |||
十三团幸福镇爱国卫生运动投诉流程的 公告
为持续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畅通爱国卫生投诉渠道,更好听取民意,接受群众监督,有效解决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十三团幸福镇爱国卫生运动投诉建议渠道通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投诉、书面投诉、现场投诉。
现场投诉和书面投诉:团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或各连队、社区办公室。
二、受理时间
投诉建议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三、受理范围
1.对十三团幸福镇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意见建议及解答群众关心的爱国卫生方面问题提供咨询;
2.对十三团幸福镇健康与教育促进、镇容环境卫生、生态环保、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存在具体问题的投诉举报。
四、受理分工
1.团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受理团镇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团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受理设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场所禁烟、医疗废弃物处置方面的投诉建议。
3.团镇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受理建成区公共厕所管理问题的投诉建议;城镇管理中占道经营,环卫设施、沿街标语横幅、户外广告灯饰、小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投诉;受理全团生态环保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水、大气、土壤及噪声(工业)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投诉;受理连队、社区生活垃圾收运不及时问题的投诉。
4.团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受理全团食品、餐饮行业存在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存在证件过期、证照未上墙等问题的投诉;受理连队户厕脏乱差问题的投诉。
5.团镇派出所:受理广场噪音问题的投诉。
6.各连队、社区:受理辖区内主次干道脏乱差等问题的投诉;辖区内破幻公共卫生设施、不爱护公共卫生等为题的投诉。
五、处理流程
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受理后,经分类后分别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落实。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建议)人,需要延期办理的,提前告知投诉(建议)人。办理部门负责对办理事项涉及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整改。
请广大职工、居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人人争做监督员,积极举报不文明行为,提出工作意见与建议,共建共创美丽幸福镇。
六、投诉部门及电话
1.投诉部门:十三团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十三团社会事务办公室)
2.投诉电话:0997-4671886
十三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