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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19-2023-00042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6-13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关键词:

持续提升财政保障水平 助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师市财政局认真履行财政保障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政策2023年师市下达中央财政资金4331.14上年增加257.53万元。

  一是提高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二是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的标准,由年生均200元提高到300元,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 

下一步,师市财政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将持续在“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上做好财政保障,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为打造师市一流现代化教育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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