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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19-2022-00029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3-1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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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2022年重点工作

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2022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增强保障能力

1.财税联动,建立税源信息互通机制,每月15日前完成税源认定,加强税源管控,积极鼓励引导外埠企业在师市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减少税源流失,夯实税源基础。

2.做好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工作,指导督促单位熟练掌握非税收入开据电子化缴款票据、收缴流程及查询分析功能,规范收缴流程。制定《第一师阿拉尔市2022年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方案》,严格规定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依法依规进行征收,做好收缴执行情况月分析通报制度,推进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7%以上,力争20%以上。

二、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资金配置

持续盘活存量资金,至少每半年对各类存量资金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超过规定期限未使用完毕的各类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师市财政统筹,用于安排师市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优化资源配置。

三、完善制度建设,激发内生动力

1.落实好两个“内部分成办法”,赋予经开区、团镇更大财政收入自主支配权,激发经开区、团镇培植财源、税源的内生动力,促进师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2.加强和规范团场连队财务管理。结合连队实际,制定《连队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收支范围,将连队管理的资产收益纳入连队预算,统筹用于连队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基层基础,解决连队发展动力不足的突出问题。

3.进一步完善师团财政体制。根据兵团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师市对团镇财政管理体制现状,制定《师市团镇财政体制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师团两级财政关系,充分调动两级政府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确保师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4.规范财政预算调剂。结合师市实际,制定《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加快财政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预算调剂流程,规范预算调剂行为,健全师市财政管理制度。

5.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师市实际,在现有处置权限基础上进一步下放权限,补充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处置流程,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四、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可持续发展

1.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确保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强化专项债券管理和业务培训,持续规范债券资金使用。

2.理清2018年以前年度团场存量债务,为后期债务化解及团镇承接一级财政职能打好基础。

3.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发行置换债券,力争化解5团存量政府性债务2.84亿元。

4.加快推进团场存量经营性债务化解工作,力争化解6.6亿元,确保按时还本付息,不出现金融违约行为。

五、聚焦预算管理,实现提质增效

1.完善预算编审方法,制定符合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的预算编制规程,在完善《第一师阿拉尔市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南》的基础上,形成《第一师阿拉尔市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南》,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精准性。

2.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机制,制定《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管理办法》《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中介机构库、制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加快项目评审机构库建设,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优质的中介机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3.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对师市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实行绩效评价结果和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师市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1.按月通报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实现直达资金、中央预算资金、债券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常态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服务师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公务卡规范管理,减少公务支出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卡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

2.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梳理2022年师本级项目,定期关注资金执行情况及项目变动情况,对难以执行、资金过剩的项目进行压减;研究上级资金使用方向,适配可以弥补本级缺口的上级专项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对于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原则上“只减不增”,加大师市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

3.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分配财政资金,对于已经明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债券资金、援疆资金的在建项目和开工手续完备的新建项目,优先予以安排,尽快形成实物量。

七、做好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1.做好在建工程转固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单位的在建工程情况,紧盯项目单位已投入使用但因各种原因尚未转固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达到转固条件的实现“应转尽转”。

2.推动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依据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将出租出借和闲置的房屋及土地资产集中管理,由师市办公室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

八、强化会计基础,规范行业行为

1.根据师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制定师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方案,加大对团镇、经开区总预算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全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的会计基础工作的重点检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2.根据各预算单位会计独立核算的需要,加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制定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方案,联合师市“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对辖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进行1次监督检查,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

3.加强辖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通过“政采云”平台、实地查看以及资料查验等方式对辖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方案,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

4.加大对师团两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及时组织召开每季度团镇汇办会,组建领导干部挂钩团镇帮扶联系点,做好财税金融暨财经纪律专题培训、财政授权法制培训、援疆财政金融审计培训、财政系统冬季法治大培训等业务培训工作。

九、聚焦金融领域建设,提高金融工作质量

1.推进南疆金融功能区建设。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阿拉尔南疆金融功能区规划编制和重点项目落地;加快阿拉尔金融中心项目建设,争取尽早投入运营。二是积极对接光大银行、人保财险及有关机构,争取3家银行、保险机构在师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升格机构网点。

2.提升金融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按季度组织开展辖区银行业考核评价工作,促进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组织召开至少1次政银企座谈会,每季度开展带银行进企业“送金融服务”活动。三是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服务支持力度,按月分解指标,确保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率不低于10%

3.加强保险业务监管。一是组织开展2022年团镇、连队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选择工作,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适度竞争。二是召开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进会,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安排部署2022年农业保险有关工作。三是及时开展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考核,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师市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动态调整的依据,促进保险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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