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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l-2022-00059 发布机构: 残疾人联合会
生成日期: 2022-11-1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政策
关键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根据《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国办发〔20226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以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十大行动为抓手,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22—2024年实现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4500人,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650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 主要措施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兵团及各师市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以上的兵团机关,编制67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师市及团镇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未按要求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通过采取面向残疾人专设岗位,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招录条件,多渠道、多形式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兵师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兵团党委组织部、编办,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兵团残联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兵团国资委组织监管企业面向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和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开展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选取一批发展动力强、规模大、岗位多的企业,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监管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兵团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兵团残联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充分利用兵团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新疆兵团软件行业协会、工商联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兵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开展线企业微课技能培训,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鼓励中小企业 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启动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就业服务活动,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就业和各类企业招工搭建平台。兵团各级残联要与民政部门、工商联、企业联合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吸收残疾人就业,加强对残疾人自主创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指导与扶持, 提供联系劳动项目、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雇主培训等服务。民营 企业应当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 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兵团工商联、残联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 发挥兵团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选择一批已经形成一定市场规模、运行稳定的就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总结不同类别残疾人就业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打造残疾人文创基地等品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以帮扶残疾人就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 兵团残联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发挥街道、社区、 残疾人亲友组织、慈善组织、爱心企业、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等各方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辅助性就业促进残疾人拓宽就业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在辅助性就业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落实就业困难人员一对 一 帮扶和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机制,帮助纳入返 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 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做好岗位开发储备因人施策精准匹配,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扶。统筹用好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兵团残联,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  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基地、孵化基地按规 定通过现有扶残助残基地资金予以支持。鼓励涉农企业、农工合作社为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提供土地流转、产业托管、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销售等方面服务,扶持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持续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扶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高素质农工培训实现就业。帮助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坚持就近就地和有组织转移就业相结合,确保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对残疾人自主创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延续支持帮扶车间优惠政策,扩大吸纳已脱贫残疾人就业能力,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应补尽补。兵团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兵团残联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指导高校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宣讲、岗位推介工作,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 精准服务,面向残疾人大学生开展“1311”服务,即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1次就业见习。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积极扩大残疾学生招生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方式升入高等职业院校,落实好学费资助等政策,多渠道拓展残疾人精准培训资源供给。组织面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支持尽快实现就业。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兵团残联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充分发挥好兵团各级公 共实训基地的公开性、公益性、综合性作用,持续拓展公共 实训基地功能,有序组织开展针对盲人保健按摩的实训课程增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优化许可流程,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支持取得盲人医疗按摩资质的人员进入医疗机 构开展医疗按摩。兵团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兵团残联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 四个一 活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 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 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指导各级公共 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依托重要时间节点, 定期举办残疾人就业服务交流活动。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 障和发展规划》关于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的要求,推动有 条件的师市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扶持一批残疾人就业社 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将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兵团残联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培训体系建设,引导职业院校依托专业和师资优势,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培训项目,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契合度高、培训后就业效果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加大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八师石河子市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学生招收规模帮助具备初高中文化程度且有接受职业教育意愿和能力的青壮年残疾人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兵团残联,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条件

组织保障。兵团及各师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组 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各级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要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落实。各项行动负责部门应当根据自身业务范围,指导各级落实职责分工各级残联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落实、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精准掌握并按规定共享残疾人就业状况与需求信息,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政策保障。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 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合理确定残疾人入职体检条件。创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创业残疾人,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补贴政策。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广泛开展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与职业培训。将符合条件的工伤伤残职工纳入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财政局兵团残联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资金保障。兵团各级相关部门要落实《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兵团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要制定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重点项目实施办法,合理确定补贴和奖励标准、条件等内容。统筹用好各类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避免交叉使用。对各类就业帮扶、培训基地建设按规定给予扶持。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兵团残联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信息支持。依托兵团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 服务机构,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按规定落实保障条件。做好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应用。兵团残联,兵团政务服务中心,兵团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宣传动员。开展“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 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文字图片、视频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潜力,宣传残疾人就业服务流程、需求反馈渠道和信息获取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宣传力度。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兵团残联及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监督落实。兵团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狠抓 落实,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细。要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师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年底向兵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送本方案落实情况。20249月底前,兵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精准施策破解残疾人就业创业难题 ——访兵团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陈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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