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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0008-2023-00041 发布机构: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9-11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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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释义23 (十二条)

      第十二条 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应当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适应党和国家事业、经济社会发展、机构履职需要。

编制配备应当符合编制种类、结构和总额等规定。领导职数配备应当符合领导职务名称、层级、数量等规定,领导职务名称应当与机构层级相符合。

本条是关于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论证要求的规定。

论证过程中,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要求:

      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严格的编制管理制度,对于控制政府人员规模、提高行政效能、巩固国家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编制管理规定主要体现在以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形式印发的历次机构改革文件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以中央编委、中央编办文件形式印发的大量机构编制管理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这些规定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党中央关于严控编制的规定主要包括,2007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2011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2017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以及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文件、经党中央批准发布的各部门各单位的“三定”规定等文件。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对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

中央编委和中央编办关于编制日常管理的规定,主要以中央编委和中央编办文件形式印发,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机构编制事项备案办法》《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工作规定》等制度规定。还有一些是中央编办会同其他部门印发的文件.如《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关于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等。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规范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的行政法规中,对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作出了专门、具体的规定。

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论证过程中,要看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方案既符合地方和部门实际,也符合编制管理各项要求。

      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是否适应党和国家事业、经济社会发展、机构履职需要。

机构编制资源是党的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必须进行科学配置,切实提高使用效益。科学配置编制的标准就是看是否适应党和国家事业、经济社会发展和机构履职需要。这既是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的重要标准,也是研究论证过程中需要着重把握的要求。一是通过优化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完善坚持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的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从制度上保证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二是通过优化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充分考虑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调度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向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当前急需加强的重点领域倾斜,为顺利推进新时代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三是通过优化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严格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既要坚持过紧日子,又要保障党和国家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适应顺利履行职责的要求。

来源:兵团政务网

http://bwb.xjbt.gov.cn/c/2023-07-28/82970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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