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00018-2025-00034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1-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
| 关键词: | |||
殡葬服务机构收费集中公示表
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网络集中公示表 收费单位:第一师殡葬服务中心、各团镇殡仪服务站、经营性公墓
殡仪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
单位 收费管
理形式 收费依据 服 务 标 准、 等 级 和 规 格 减免政策 备 注
( 可 附 照 片 ) 遗体接运 往返里程20公里以内(含20公里)不超过260元/具,超过20公里每公里增收5元。抬尸下楼层,按每层10元/具累计收费,使用电梯运送不得加收,遗体接运过程中产生的通行费、停车费按实际发生额代收。 元/具 政府指导价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5〕221号 ) 到指定地点接运遗体,含抬尸、对正常死亡遗体进行消毒处理后装殓等。
外抬特殊遗体接运包含传染病、腐败、意外、特殊遗体等,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上浮标准在不超过基准价260元的1倍。 遗体存放 96元/柜·具天,一自然天内不超过(含)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不超过(含)24小时按全天计算。 元/柜·具
天 政府定价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5〕221号 ) 将遗体放入遗体冷藏或冷冻设备内以低温方式保存遗体。
遗体火化 平板炉收费标准不超过180元/具;捡灰炉收费标准不超过450元/具。 元/具 政府指导价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5〕221号 ) 用火化炉对遗体、遗骸或残肢等进行焚化,包含火化垫、包装。
骨灰存放 8元/盒·月,不超过(含)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不超过(含)一个月按照一个月收取。 元/盒·月 政府定价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5〕221号 ) 约定期限存放骨灰,包括代办寄存手续费、骨灰寄存费
本标准出台前,已寄存的骨灰在原约定期限内按原标准收费。 遗体清洗 不超过260元/具。 元/具 政府指导价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5〕221号 ) 按民族习俗将遗体进行清洁卫生处理,将遗体进行包裹等,包含清洗用品和白布。
墓穴挖坑 基准价360元/具,可根据岩土、环境条件、季节差异等因素不超过30%上浮,下浮不限。公墓整体出售时不得重复收取墓穴挖坑费。 元/具 政府指导价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5〕221号 ) 根据墓穴规格、尺寸进行挖掘
备注:1.少数民公墓对2周岁以下(含2周岁未足月婴儿遗体)遗体免收挖坑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老干部(1949年9月30日以前为限)、烈士、新疆户籍特殊困难群体骨灰实行免费寄存。
3.遗体火化费:腐败、传染病遗体加收25%;尸骨按50%收费;14岁以下(含14岁)儿童遗体按50%收费;周岁以内婴儿遗体按20%收费。
4.其他享受民政部门殡仪基本服务收费减免及补偿办法,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 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网络集中公示表 | |||||||
| 收费单位:第一师殡葬服务中心、各团镇殡仪服务站、经营性公墓 | |||||||
| 殡仪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 |||||||
|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费 单位 | 收费管 理形式 | 收费依据 | 服 务 标 准、 等 级 和 规 格 | 减免政策 | 备 注 ( 可 附 照 片 ) |
| 遗体接运 | 往返里程20公里以内(含20公里)不超过260元/具,超过20公里每公里增收5元。抬尸下楼层,按每层10元/具累计收费,使用电梯运送不得加收,遗体接运过程中产生的通行费、停车费按实际发生额代收。 | 元/具 | 政府指导价 |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5〕221号 ) | 到指定地点接运遗体,含抬尸、对正常死亡遗体进行消毒处理后装殓等。 | 外抬特殊遗体接运包含传染病、腐败、意外、特殊遗体等,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上浮标准在不超过基准价260元的1倍。 | |
| 遗体存放 | 96元/柜·具天,一自然天内不超过(含)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不超过(含)24小时按全天计算。 | 元/柜·具 天 | 政府定价 |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5〕221号 ) | 将遗体放入遗体冷藏或冷冻设备内以低温方式保存遗体。 | ||
| 遗体火化 | 平板炉收费标准不超过180元/具;捡灰炉收费标准不超过450元/具。 | 元/具 | 政府指导价 |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5〕221号 ) | 用火化炉对遗体、遗骸或残肢等进行焚化,包含火化垫、包装。 | ||
| 骨灰存放 | 8元/盒·月,不超过(含)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不超过(含)一个月按照一个月收取。 | 元/盒·月 | 政府定价 |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5〕221号 ) | 约定期限存放骨灰,包括代办寄存手续费、骨灰寄存费 | 本标准出台前,已寄存的骨灰在原约定期限内按原标准收费。 | |
| 遗体清洗 | 不超过260元/具。 | 元/具 | 政府指导价 |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5〕221号 ) | 按民族习俗将遗体进行清洁卫生处理,将遗体进行包裹等,包含清洗用品和白布。 | ||
| 墓穴挖坑 | 基准价360元/具,可根据岩土、环境条件、季节差异等因素不超过30%上浮,下浮不限。公墓整体出售时不得重复收取墓穴挖坑费。 | 元/具 | 政府指导价 |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5〕221号 ) | 根据墓穴规格、尺寸进行挖掘 | ||
| 备注:1.少数民公墓对2周岁以下(含2周岁未足月婴儿遗体)遗体免收挖坑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老干部(1949年9月30日以前为限)、烈士、新疆户籍特殊困难群体骨灰实行免费寄存。 3.遗体火化费:腐败、传染病遗体加收25%;尸骨按50%收费;14岁以下(含14岁)儿童遗体按50%收费;周岁以内婴儿遗体按20%收费。 4.其他享受民政部门殡仪基本服务收费减免及补偿办法,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