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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139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4-2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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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热力管理办法》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促进师市供热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师市实际对阿拉尔市热力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此办法修订涉及到供热体制改革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以及群众多次提出建议,多次讨论修改后,办法照顾了现实,又考虑了以后供热改革发展,办法符合师市供热专项规划及国家节能减排的大政方针。

本次《第一师阿拉尔市热力管理办法(修订稿)》共7个章节47条,章节目录分别为:总则、规划建设、供热保障和设施管理、供热设施保护和供用方责任、热费收缴、法律责任、附则。

2010年文件《阿拉尔市热力管理办法》〔政府令第4号〕不一样的内容主要有:

1.明确各部门职责;

2.维修养护方面:新修订的按产权进行维修养护,供热企业维修到楼栋单元表,户内由居民维修。

3.明确用户热表外所有供热设施移交供热企业,移交后由供热企业进行管理。

4.供热设施报停其运行基础,由原办法的50%降到了新修订的30%

5.明确热费在供热期结束后交清热费,逾期时间以供热结束日为起始日。

6.明确师市财政每年列支10%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阿拉尔市城区供热管网的处置维修和新建保障,作为政府兜底保障费用。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热力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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