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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1-00619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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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尔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04年阿拉尔市建市以来,各部门虽依法行使相关行政职能,但始终没有系统全面梳理过本部门权责清单。

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权力清单制度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17年阿拉尔市各部门梳理了依法行使的约320余项。

为进一步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在自治区授予兵团、兵团下放师市3021项行政职权基础上,对标法律法规中县级市应有职能,系统的厘清政府权力家底,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起草依据

根据《师市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师市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师市办发〔2021〕16号)文件中,“建立、发布规范完整的事项目录。按照统一要求,在师市机关各部门编制、发布权责清单基础上,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编制、发布阿拉尔市权责清单”工作安排。

三、起草过程

2021年5月11日,《师市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师市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师市办发〔2021〕16号)文件要求编制、发布阿拉尔市权责清单。

2021年6月初,为确保阿拉尔市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的合法性、权威性、时效性,下发《关于开展阿拉尔市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梳理范围、强调工作要求和初稿完成时限。

2021年6月26日-7月30日,28个部门梳理权责清单初稿;按内部初审、专人报审、修改完善、部门集体研究签字盖章等程序压茬推进,做到“应梳尽梳”。

20218月5日,形成《阿拉尔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四、主要内容

28个部门共计梳理市级权责清单3389项。《阿拉尔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送审稿)》共计3389项行政职能和执法权,按职权类别:行政许可185项、行政处罚2714项、行政强制68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检查190项、行政确认26项、行政奖励26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158项。

关于印发《阿拉尔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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