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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262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0-12-11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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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和《阿拉尔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解读

一、起草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制度,合理界定政府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建立一师阿拉尔市公共交通政府补贴长效机制,保障阿拉尔市辖区公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3〕368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测算规范》(JT/T 1184-2018)等文件精神,起草了《第一师阿拉尔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阿拉尔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二、起草过程

《补贴办法》和《考核办法》起草工作于2020年4月启动,经征求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等8个部门意见及建议,其中收到《补贴办法》意见建议5条,采纳5条,收到《考核办法》意见建议1条,采纳1条,修改完善后上报师市。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办法》(送审稿)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办法适用于阿拉尔市辖区内获得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特许经营权的法人实体(简称城市公交企业)。城乡客运、农村客运及长途客运不适用本办法。

二是对运营成本及营业收入进行了界定。明确运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燃料费、保险费、营运车辆修理费、管理费、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其它直接费用等项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票款)、营业外收入(车辆租赁收入、包车服务费、公交车体广告租赁收入等)、燃油补贴(或新能源车辆补贴)、特定对象乘车补助(如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及现役军人等)。

三是明确城市公交政策性亏损计算公式

1.运营成本=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运营服务费+管理费+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其它费用

2.营业收入=主营业务+营业外收入+燃油补贴+特定对象乘车补助

3.政策性亏损=运营成本-营业收入

四是明确城市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与服务质量考核挂钩,其补贴金额根据服务质量考核最终结果确定。

(二)《考核办法》(送审稿)主要内容

一是确定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重点考核城市公交企业服务水平与成本控制水平服务水平重点调查乘客满意率、行车安全率、线路覆盖率、车型配置、人车比率等;成本控制水平重点核查人员工资燃料费、车辆修理费、管理费等。

二是明确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等次,全额兑现政策性亏损;年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等次,兑现90%的政策性亏损;年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等次,兑现80%的政策性亏损;年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不兑现政策性亏损。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试行)》和《阿拉尔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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