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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224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9-2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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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建筑业作为师市国民经济发展重要支撑产业,对师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师市建筑业企业,不断扩大建筑企业的影响力,师市住建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制定依据

按照王君正政委对推进兵团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和师市建筑业发展座谈会议精神,根据兵团住建局《关于推进兵团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参照浙江温州瓯海区、台州临海市等地出台的建筑业扶持政策,积极化解师市建筑企业整体实力不强、综合效益不高、自身能力偏弱、创新驱动力不足、发展潜力受限等问题,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过程

6月17日,师市住建局对23家施工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摸底统计,2019年施工企业实缴税2.15亿元,占税收总额21.38%。经统计,产值越高,税收贡献越大。

7月27日,完成《意见》初稿,向发改委、财政局等12个部门征求意见,收到7个单位反馈意见8条,5个单位无意见。

8月13日,师市组织召开建筑业发展座谈会,李斌副书记、马新平副师长对推进师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师市住建局结合会议精神,对《意见》再次进行修改。

8月21日,师市住建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见》的操作性和相关部门职责、执行中的关键环节和政策依据进行研究。

8月23日,对修改完善后的《意见》,再次征求12个部门意见,收到4个单位反馈意见5条,8个单位无意见,修改后形成《意见》。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12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优化师市建筑市场发展环境,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通过三年时间,鼓励企业快速提升综合实力,通过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助推企业构建“大而强”“小而精”的建筑产业新布局。

(三)工作目标。2022年底,培育1-2家双一级资质骨干建筑企业,培育1-2家具有EPC总承包能力的骨干企业,师市建筑企业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

(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在资质晋升、经济总量及创新发展方面给予奖励,鼓励大企业做优做强,小企业做精做专,为拓展外埠市场打好基础(施工企业税率为9%,抵扣后实缴税率3-5%,每增加1亿元产值,税收至少增加300万元,可通过奖励给予支持)。

(五)加强对企服务。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通道,享受师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全方位引进高素质人才。

(六)减轻企业负担。重点缓解企业融资难和资金沉淀问题,由财政部门牵头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拓宽建筑企业融资渠道,减轻企业融资负担。由人社部门制定以企业为单位的差异化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方式,减少资金沉淀,减轻企业负担。

(七)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推行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减少项目拆分、控制投资,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综合水平。

(八)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环境,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强化“黑名单”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的惩处力度。

(九)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通过“智慧工地”等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建筑施工质量水平,保障行业安全生产。

(十)规范建设单位行为。全面落实法定建设程序,严禁随意压缩工期和任意肢解工程,严格按照规定支付不低于20%工程预付款,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十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住建部门牵头建立企业年度信用综合评价机制,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企业文化、诚信体系、社会贡献等方面表现,对年度排名第一的企业,在师市内承揽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时可通过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二)健全保障机制。一是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优化市场环境。二是发生民工工资拖欠及质量安全事故的不享受奖励政策。三是资金来源由师市财政、经开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符合二产发展奖补资金的,优先考虑。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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