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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219 发布机构: 师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9-27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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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解读

为全面做好第一师阿拉尔市农业保险工作,促进适度竞争,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广大职工群众,师市财政局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商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起草《第一师阿拉尔市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农业保险承保范围、保额、费率、补贴比例及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选择等内容。

一、文件依据

1.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123号)

2. 《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方案>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兵办发〔2020〕32号)

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兵财企〔2017〕34号)

二、起草过程

依据以上文件精神及兵团相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精神,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银保监会阿克苏监管分局联合成立“第一师阿拉尔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师市农业保险工作。财政局牵头,商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起草实施方案,并多次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形成《第一师阿拉尔市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农业保险补贴标的dì)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以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其他农产品。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优势特色农产品等大类,具体如下。

(一)保险标的

1. 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

1)种植业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

2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

2. 兵团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标的

(1)林果业核桃、枣、梨、苹果、葡萄、杏

(2)养殖业肉羊。

(二)险金额及费率

种植业(含林果业)的保额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养殖业的保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

1.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额及费率

1)种植业棉花保额1600元/亩,费率7%;水稻、玉米、马铃薯和糖料作物保额1000元/亩,费率7%;冬小麦和油料作物保额1000元/亩,费率5%。

2养殖业奶牛(规模养殖)保额21000元/头,费率6%;奶牛(散养)保额15000元/头,费率8%;能繁母猪保额1500元/头,费率6%育肥猪保额1000元/头,费率5%。

2. 兵团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额及费率

1林果业保险保1600元/亩,费率6%。

2肉羊养殖保额800元/头,费8%。

(三)保费补贴分担比例

1.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标准

1)种植业:中央财政补贴65%,兵团本级补贴15%,剩余20%的保费由投保职工、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行承担。

2)养殖业:中央财政补贴80%,剩余20%的保费由投保职工、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行承担。

2.兵团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标准

林果业保险和肉羊养殖保险保费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补贴65%,兵团本级补贴15%,剩余20%的保费由投保职工、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行承担

保险经办机构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印发<兵团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选择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招标,选取2-3家保险机构开展师市辖区内的农业保险业务。

各团镇要依法依规,从师市公开招标的保险经办机构中择优选择1-2家,在本团镇开展农业保险承保业务

)承保服务时间

保险机构承保服务年限一般为2年,每2年招标一次。(具体方案内容详见附件)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农业保险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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