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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125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5-1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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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近日,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兵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明显提升,有力促进兵团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为推动兵团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美丽兵团提供有力支撑。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意见》明确了改革的九项任务,包括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和合理补偿,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地方性法规及配套制度体系等各方面重点工作。

《意见》要求,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兵团建立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兵团自然资源局牵头,统筹协调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要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具体内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鼓励师市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要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为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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