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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5-00085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1-21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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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哨”有奖!!阿拉尔市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精神,为充分调动师市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主人翁意识,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第一师阿拉尔市现公布3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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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集团三五九水务公司水泵站员工艾某在巡查中发现一处供水管道严重锈蚀,随时可能破裂爆管,他立即向公司报告。经核实后,公司迅速组织抢修,避免可能导致大面积停水的事故,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300元奖励。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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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六团某建材厂的叉车司机王某在准备驾驶叉车作业时,发现叉车的刹车系统存在异常,制动效果明显减弱,王某立即停止操作,将这一隐患报告给公司高管,公司安排维修人员对叉车进行全面检修,经检查发现是刹车油管老化破裂导致制动液泄漏,维修人员及时更换了刹车油管和制动液,并对叉车其他安全部件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和维护,确保叉车恢复正常安全运行状态。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王某300元,并在月度会议上对其进行表扬。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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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瑞利恒生物蛋白公司警卫夜间巡逻时发现厂区附近树林带着火,警卫保某、王某随即利用门卫室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因火势太大灭火器救援无效后立即通知在公司当日值班领导,经公司研判后报辖区派出所消防车进行灭火,有效杜绝火灾事故扩大。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保某、王某每人100元的现金奖励和公司内部积分的报告奖励。



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的建立激励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对待安全规范,培养发现问题和风险的“火眼金睛”,实现在事故隐患的苗头期、初始期,就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消除,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第一师阿拉尔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一旦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可采取书面、电话等方式及时向第一师阿拉尔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第一师阿拉尔市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一师阿拉尔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热线:0997-469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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