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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1-00012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3-17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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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2020年第一季度检查情况通报

兵团机关各相关部门,各师市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一季度全兵团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我办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对全兵团正在运行的52个政府网站,按100%比例检查。40个兵团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抽查,抽查比例为37%。

二、 存在问题

个别政务网站仍存在有空栏目、长期不更新或者更新不达标的问题;一些政务新媒体仍存在内容超2周不更新的情况。

三、 下一步工作

根据国办要求,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整体协同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杜绝错字、漏字,防止网站信息不更新、无法访问、无互动等底线问题反弹;对信息数据无法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内容的整合、迁移。

(二)加强政策解读力度。要加大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发布力度,建立高效有序的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解读”的原则,对内容涉及面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在政策文件发布同时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件解读工作。

(三)规范新媒体管理。要建立政务新媒体报备制度,政务新媒体每两期信息的发布间隔时间不得大于两周。

(四)确保互动交流有效畅通。互动交流平台是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的重要渠道。兵团各级各部门要健全网民互动交流工作机制,针对网民留言要认真对待、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发挥“领导信箱”的作用。对“领导信箱”中的咨询类留言,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网民留言,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最多不超过25个工作日。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建立巡查整改常态长效机制,定期自查网站是否存在“超过三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等单项否决问题,确保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得到及时准确的公开展示。

兵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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