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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11-0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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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师《塔里木统计》第六十五期(1-9月商业分析)


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消费市场快速增长

—— 2023年1-9月第一师阿拉尔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简析

 

今年以来,师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兵团的决策部署,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会活动和促销活动,助力市场提振和消费升级,消费品市场加速回暖。

一、基本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

1-9月,师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4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餐饮收入实现8.9亿元,同比增长9.4%;商品零售实现57.5亿元,同比增长10.1%。

分规模看: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亿元,同比下降11.5%;限额以下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亿元,同比增长15.8%。

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0.1万元,同比下降37%;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3亿元,同比增长10.5%;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亿元,同比增长8.1%;住宿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36.5万元,同比增长15.2%

(二)商品销售总额完成情况

1-9月,师市实现商品销售总额295.4亿元,同比增长26.4%。

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232.4亿元,同比增长30.6%;零售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63亿元,同比增长12.9%。

分规模看: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51.1亿元,同比增长28.7%;限额以下企业单位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44.3亿元,同比增长24%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完成情况

1-9月,师市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0.9亿元,同比增长8.5%。其中,客房收入1.9亿元 ,同比增长7.4%;餐费收入8.9亿元,同比增长9.4%;商品销售收入624.7万元,同比下降40.8%;其他收入66万元,同比下降14.1%

二、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批发业保持高速增长

1-9 月,师市批发业实现销售额232.4亿元,同比增长30.6%。按规模分,限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40.8亿元,同比增长32.8%;限下批发业实现销售额97.2亿元,同比增长28.6%,限上批发额占师市批发额的59.2%限上批发额占比环比二季度下降4.1个百分点。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棉麻类商品快速增长。本年纺织企业不再受疫情影响,开工率较高,皮棉市场价格适中,纺织企业采购意愿强。棉麻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在加快皮棉现货销售的同时,加大皮棉贸易业务,增加了皮棉销售收入。师市1-9月棉麻类销售额同比增长43.3%,拉动师市商品销售额13.4个百分点。二是限下批发快速增长。结合师市“五经普”清查,全面对师市批发企业进行梳理、报送,限下批发额大幅增长。

(二)社会消费品市场稳步增长

1-9月,随着师市一系列促进消费政策措施的推动,师市消费品市场活力激发。

社零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三季度师市各团镇举办各类活动,不断丰富市民需求,2023年7月-9月师市辖区各团镇共计组织促消费活动12场,累计消费人次26.203万人,拉动消费金额3049.01万元。二是师市开展的汽车、餐饮等促销费活动,有效拉动汽车、餐饮行业增长。三是师市旅游人数的增长,有效拉动师市社零发展。

、关注的问题

(一)消费市场结构单一,缺乏多元化支撑

师市限上消费市场主要靠大宗商品、衣食住行等刚性需求来支撑和拉动。随着商品供给的相对过剩、耐用消费品的日趋饱和,后续零售额的增长需要新的引擎带动。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等新型消费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仍然偏小,有效拓展消费市场,培育消费热点显得尤为迫切。

(二)近两年新升限企业不优,拉低师市限上商业增长

2021年和2022年师市新入“四上”单位142家,其中,社零单位99家,1-9月实现社零3.87亿元,同比下降8.3%,拉低师市限上社零增速2.7个百分点。

四、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立足师市实际,挖掘消费潜力一是提升传统消费。引导更多传统商贸企业通过自营APP、微信小程序、入驻电商平台等方式,发展壮大线上消费新模式。二是发展新兴消费。不断创新消费场景,支持培育直播带货、网红打卡、景点露营等新兴消费业态发展,进一步优化师市消费品市场行业结构,更好满足人们个性化、多层次、品质化的消费需求,促进消费需求的有效增长,从而带动师市消费市场的发展。

(二)挖潜增效,做好入库工作。师市各级应主动担当作为,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通过政策引导、资源配置、市场作用,加大优质市场主体培育,大力挖掘优质达限达标企业;对于达到规模的、符合要求的限额以上贸易法人企业,应完整收集相应的入库资料,并按要求及时申报入库,进一步提升入库企业质量,以更多更好的新增单位来弥入库不优单位造成的影响。

(三)持续开展促销活动,释放消费潜力。持续开展一系列促消费活动,通过发放消费券、专项补贴等多种形式促进商超、餐饮、汽车、成品油等领域的消费,进一步激发居民的消费潜力,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互联网和各类消费业态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鼓励支持企业开辟网络销售渠道,不断增加营收,推动商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师市1-9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主要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23年1-9

2022年1-9

增减(%)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63927.2

603606.8

10.0

1.按消费地区分

 

 

 

 城镇

578958.3

530088.3

9.2

   城区

314129.7

290524.3

8.1

 乡村

84968.9

73518.5

15.6

2.按行业分

 

 

 

 批发业

2010.1

3191.5

-37.0

零售业

572502.4

518222.4

10.5

 住宿业

79978.2

74002.8

8.1

 餐饮业

9436.5

8190.1

15.2

3.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88790

81137.1

9.4

 商品零售

575137.2

522469.7

10.1

4.按规模分

 

 

 

 限额以上

113821.5

128571.9

-11.5

 限额以下

550105.7

475034.9

15.8

二、商品销售总额

2954172.6

2337595.3

26.4

1.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批发业

2324392.5

1779732.7

30.6

 零售业

629780.1

557862.6

12.9

2.按经济类型分

 

 

 

 国有经济

982207.2

701643.2

40.0

   棉麻公司

666996.6

392698.9

69.8

   供销集团

201095.7

219001.1

-8.2

   聚天红果业公司

18399.7

21566.7

-14.7

 私营经济

1971965.4

1635952.1

20.5

   塔里木超市

8574.3

9685.8

-11.5

3.按规模分

 

 

 

 限额以上

1510776.4

1173908.3

28.7

 限额以下

1443396.2

1163687

24.0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108965.3

100406.9

8.5

客房收入

19484.6

18137.2

7.4

餐费收入

88790.0

81137.1

9.4

商品销售额

624.7

1055.8

-40.8

其他收入

66.0

76.8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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