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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1-00552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0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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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师《塔里木统计》第三十一期(1-6月商业分析)

                                             商品销售总额快速增长  消费市场稳步增长

—— 20211-6月第一师阿拉尔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简析

 

2021年上半年,师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作为又快又好,消费品市场加快恢复,总体形势较好

一、基本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

上半年,师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4亿元,同比增长29.4%。其中,餐饮收入实现6.5亿元,同比增长27.5%;商品零售实现31.9亿元,同比增长29.8%。分规模看: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亿元,同比增长4.7%;限额以下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9亿元,同比增长37.3%。分消费地区看: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3亿元,同比增长26.5%;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亿元,同比增长51.7%。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818.9万元,同比增长118.7%;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9亿元,同比增长28.3%;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亿元,同比增长31.5%;住宿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64万元,同比下降9.9%。

(二)商品销售总额完成情况

上半年,师市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36.2亿元,同比增长31.8%。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05.3亿元,同比增长32.8%;零售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30.9亿元,同比增长28.3%。分规模看: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商品销售总额67亿元,同比增长24.9%;限额以下企业单位实现商品销售总额69.2亿元,同比增长39.2%。

(3)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完成情况

上半年,师市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实现营业收入7.6亿元,同比增长22.9%。其中,客房收入9858.5万元 ,同比增长2.9%;餐费收入6.5亿元,同比增长27.5%;商品销售收入655.3万元,同比下降20.9%;其他收入24万元,同比下降71.4%

二、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批发业稳步增长

上半年,师市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05.3亿元,同比增长32.8%。按规模分,限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61.5亿元,同比增长27.9%;限下批发业实现销售额43.8亿元,同比增长40.4%,限上批发额占师市批发额的58.4%。主要原因是,一是第一师生产资料公司抓住春耕春播时机,展开形式多样的让利及促销模式。二是师市棉花加工销售企业抢抓市场,上半年累计实现销售额46.8亿元,同比增长45.7%。 三是今年师市大量工程项目开工,石油公司抓住机会,做好营销,积极拓展市场及新用户,油品销量3.1亿元,同比增长38.7%。

(二)社会消费品市场回升明显

上半年,师市党委加强规划引领、强化政策支持,推进设施建设、提升硬件环境,不断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社零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协调塔里木超市等企业做好重点节假日生活必需品和一般生活用品的应急储备,保障消费市场的供给。二是加强银企合作,鼓励交通银行、农业银行等与师市商贸主体联合开展信用卡满减活动,消费满500元减100元,持续带动经济活力。三是商务局组织师市30余家重点农产品电商企业、个体通过各类线上平台开展在线直播、网店销售,销售师市各类农副产品。 四是在城区、各团镇新开设夜市,启动夜间经济模式,夜市入座率较高,夜市经济有效拉动消费市场。五是今年正值党史学习教育、喜迎建党100周年之际,师市三五九旅屯垦纪念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上半年累计接待人数19.2万人次,同比增长3.6倍;沙漠之门景区利用明星效应,扩大景区知名度,上半年累计接待100万人次,接待50人以上旅行团队70余次,举办大型篝火晚会10余场次,有效拉动师市消费品增长。

三、需关注的问题

(一)限上单位支撑较弱

师市限额以上经营主体数量少、占比低,主要集中在超市、服装等生活用品销售上,销售商品缺乏多元化。2季度,师市69家限上单位实现社零总额7.5亿元,占师市社零总额的19.6%。

(二)现代流通企业较少,行业引领作用不强

师市限上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67亿元,占师市商销总额的49.2%.师市商品销售主要集中在批发行业的棉花、农资、石油等大宗商品销售上,结构较为单一,而且占比过大,往往商品销售总额的变化趋势取决于这些重要商品的销售状况,缺乏大型现代化流通企业,产业门类不全,产业链短,制约了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三)限上住宿餐饮业增速拉动力较弱

师市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5家,限上住宿餐饮业个体户24家,共实现营业额1.3亿元,同比下降10.5%,占师市住宿餐饮业营业额比重的17.7% ,对师市住宿餐饮业增速拉动力较弱。

四、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对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推进“四下”转“四上”工作

一要继续做大、做强现有限额以上单位,充分发挥现有限额以上企业(个体)的龙头作用,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引导其规模发展,为师市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二是结合统计口径“先入库,后有数”原则,建议强化部门联动,辖区内排查、扶持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企业扩规上档,努力做到达标一家申报一家入库,从而提高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所占比重,拉动师市经济增长。三是政府采购、公务消费等尽量集中在限额以上单位,政府对企业的补助、招投标等优惠政策制定需优先针对限额以上单位,从而吸引企业自觉纳入限额以上统计,有利推进“四下”转“四上”工作。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法人在地原则

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步伐,积极引进规模较大、管理先进、竞争力强的企业入驻师市;同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捷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好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在招商引资和企业落地中,要坚持法人在地原则,即引进的外地企业,要在师市境内注册为法人企业,尽量做到招来一家,注册一家,以便今后纳入“四上”企业进行统计,从而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地区和行业经济发展情况。

(三)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

一是开发大型商场,并结合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餐饮、娱乐、休闲、文化等设施,逐步向商业服务综合体转型,形成主体多元、业态多样、业种丰富的商圈。二是结合本地消费需求,加快现有住宿餐饮业分类整合,新建和改造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星级酒店和品牌酒店,提高大型会议、会展和旅游接待能力。三是大力发展具有浓郁特色的度假休闲酒店、主题酒店、汽车旅馆、客栈民宿等细分业态,满足大众的多方位消费需求。

师市1-6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主要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21年1-6

2020年1-6

增减(%)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84085.0

296829.7

29.4

 1.按消费地区分

 

 

 

   城镇

332919.9

263096.4

26.5

     城区

191794.3

144443.9

32.8

   乡村

51165.1

33733.3

51.7

2.按行业分

 

 

 

   批发业

9818.9

4489.1

118.7

   零售业

308519.3

240447.9

28.3

   住宿

60282.8

45828.2

31.5

   餐饮

5464

6064.5

-9.9

 3.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65091.5

51064.7

27.5

   商品零售

318993.5

245765

29.8

 4.按规模分

 

 

 

   限额以上

75336.1

71941.5

4.7

   限额以下

308748.9

224888.2

37.3

二、商品销售总额

1361881.5

1033373.4

31.8

 1.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批发业

1053362.2

792925.5

32.8

   零售业

308519.3

240447.9

28.3

 2.按经济类型分

 

 

 

   国有经济

382655.1

333232.0

14.8

     棉麻公司

235356.8

226180.2

4.1

     供销集团

90652.7

83445.9

8.6

    聚天红果业公司

11122.0

10884.5

2.2

   私营经济

979226.4

700141.4

39.9

     塔里木超市

4694.5

4925.5

-4.7

 3.按规模分

 

 

 

   限额以上

669822.5

536278.2

24.9

   限额以下

692059.0

497095.2

39.2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75629.3

61554.6

22.9

  客房收入

9858.5

9578.0

2.9

  餐费收入

65091.5

51064.7

27.5

  商品销售额

655.3

828.0

-20.9

  其他收入

24

83.9

-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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