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21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9-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统计信息 | |
关键词: |
2020年塔里木统计 第39期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继续回暖
—— 2020年1-7月第一师阿拉尔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完成情况
1-7月,师市全力抓消费促进稳增长,通过推动夜间经济、发放消费券等各类促销活动,师市消费品市场稳步回升。
一、基本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
1-7月,师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法人及个体户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亿元,同比增长5.0%。从消费地区看:师市城区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5亿元,同比增长9.5%。从行业看: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费品额5214万元,同比增长3.1%;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1亿元,同比增长6.7%;住宿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63万元,同比增长28.9%;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亿元,同比下降2.8%。消费形态看: 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实现1.2亿元,同比下降1.6%;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实现6.7亿元,同比增长6.3%。分单位看:金鑫通讯广场特约代理点实现零售额909万元,同比增长133.5%;塔里木超市实现零售额5805万元,同比增长20.4%;丰腾汽车实现零售额552万元,同比增长17.4%;红太阳超市实现零售额1620万元,同比增长13.7%;敏馨超市实现销售额583万元,同比增长13.3%。
(二)商品销售总额完成情况
1-7月,师市限额以上商品销售总额完成51.2亿元,同比下降28.1%。分行业看:师市限额以上批发业单位实现商品销售额45.0亿元,同比下降31.1%;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实现商品销售额6.1亿元,同比增长6.7%。从经济类型看: 限额以上国有控股单位实现商品销售额33.8亿元,同比下降42.1%;限额以上私营个体控股单位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7.3亿元,同比增长36.6%。分单位看:棉麻公司实现销售额23.0亿元,同比下降48.0%;生产资料公司实现销售额1.3亿元,同比下降34.0%;新越丝路销售公司实现销售额4.4亿元,同比下降28.9%;利华棉业实现销售额4.7亿元;新来达鹏丰棉业实现销售额1.4亿元。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完成情况
1-7月,师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及个体户实现营业额1.6亿元,同比增长1.4%。分类别看:客房收入实现2973万元,同比增长20.0%;餐费收入实现1.2亿元,同比下降1.6%;商品销售额实现984万元,同比下降1.0%,其他收入实现102万元,同比下降41.7%。分单位看:塔河花园酒店实现营业额771万元,同比增长87.9%;禾一饭店实现营业额194万元,同比增长56.5%;三河汇农家乐实现营业额194万元,同比增长14.0%;三河源头生态大酒店实现营业额214万元,同比增长13.1%。
二、批发和零售业商贸市场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是国有大型企业销售额下滑对师市限上批发业影响较大。棉麻公司、供销集团、聚天红果业公司实现销售额33.1亿元,同比下降42.4%,占师市商品销售额总额的64.4%,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师市商品销售总额的发展。二是整体规模小,缺乏竞争力。商贸业整体总量规模小,消费市场整体小、散、弱,私营企业规模小,销售额过亿的私营企业仅2家,仍以中小企业为主;师市企业以传统经营模式为主线,科技化、集约化程度低,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区域经济带动作用弱。
建议:一是强化基础保障,拉动消费内需,刺激消费是拉动商贸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受疫情影响,师市要积极筹措相关措施,提升居民消费信心;要不断通过稳就业举措保障居民就业稳定,增加居民收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政策,健全医疗、养老等各种保障体系,消除百姓消费的后顾之忧。二是深挖实体购物优势,振兴传统消费。引导传统批零住餐企业改造升级,增强个性化、柔性化服务能力,深度挖掘实体购物的优势,在师市打造中高端消费商圈,通过给企业减税、提供租金优惠、贡献奖励等激励政策,吸引一批综合性强、品种齐全、特色明显、服务优质的现代化流通商贸企业群体,不断扩大和深化网络消费水平,提升传统消费带动能力。三是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对企业、个体户加大师市升限政策的宣讲,打消企业、个体户升限后要多缴税的顾虑,做到不隐瞒收入,对符合升限标准的及时、依法申报入库。
师市1-7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主要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20年1-7月
2019年1-7月
增减(%)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79480.4
75664.6
5.0
1.按行业分
批发业
5214.0
5057.6
3.1
零售业
61190.1
57323.5
6.7
住宿业
663.3
514.5
28.9
餐饮业
12413.0
12769.0
-2.8
2.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12095.3
12292.3
-1.6
商品零售
67385.1
63372.3
6.3
二、商品销售总额
511589.3
711189.0
-28.1
1.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批发业
450399.2
653865.4
-31.1
零售业
61190.1
57323.6
6.7
2.按经济类型分
国有经济
338147.2
584219.0
-42.1
私营经济
173442.1
126970.0
36.6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16151.8
15935.7
1.4
客房收入
2973.1
2476.6
20.0
餐费收入
12095.3
12292.3
-1.6
商品销售额
981.0
991.2
-1.0
其他收入
102.4
175.6
-41.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继续回暖
—— 2020年1-7月第一师阿拉尔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完成情况
1-7月,师市全力抓消费促进稳增长,通过推动夜间经济、发放消费券等各类促销活动,师市消费品市场稳步回升。
一、基本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
1-7月,师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法人及个体户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亿元,同比增长5.0%。从消费地区看:师市城区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5亿元,同比增长9.5%。从行业看: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费品额5214万元,同比增长3.1%;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1亿元,同比增长6.7%;住宿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63万元,同比增长28.9%;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亿元,同比下降2.8%。消费形态看: 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实现1.2亿元,同比下降1.6%;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实现6.7亿元,同比增长6.3%。分单位看:金鑫通讯广场特约代理点实现零售额909万元,同比增长133.5%;塔里木超市实现零售额5805万元,同比增长20.4%;丰腾汽车实现零售额552万元,同比增长17.4%;红太阳超市实现零售额1620万元,同比增长13.7%;敏馨超市实现销售额583万元,同比增长13.3%。
(二)商品销售总额完成情况
1-7月,师市限额以上商品销售总额完成51.2亿元,同比下降28.1%。分行业看:师市限额以上批发业单位实现商品销售额45.0亿元,同比下降31.1%;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实现商品销售额6.1亿元,同比增长6.7%。从经济类型看: 限额以上国有控股单位实现商品销售额33.8亿元,同比下降42.1%;限额以上私营个体控股单位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7.3亿元,同比增长36.6%。分单位看:棉麻公司实现销售额23.0亿元,同比下降48.0%;生产资料公司实现销售额1.3亿元,同比下降34.0%;新越丝路销售公司实现销售额4.4亿元,同比下降28.9%;利华棉业实现销售额4.7亿元;新来达鹏丰棉业实现销售额1.4亿元。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完成情况
1-7月,师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及个体户实现营业额1.6亿元,同比增长1.4%。分类别看:客房收入实现2973万元,同比增长20.0%;餐费收入实现1.2亿元,同比下降1.6%;商品销售额实现984万元,同比下降1.0%,其他收入实现102万元,同比下降41.7%。分单位看:塔河花园酒店实现营业额771万元,同比增长87.9%;禾一饭店实现营业额194万元,同比增长56.5%;三河汇农家乐实现营业额194万元,同比增长14.0%;三河源头生态大酒店实现营业额214万元,同比增长13.1%。
二、批发和零售业商贸市场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是国有大型企业销售额下滑对师市限上批发业影响较大。棉麻公司、供销集团、聚天红果业公司实现销售额33.1亿元,同比下降42.4%,占师市商品销售额总额的64.4%,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师市商品销售总额的发展。二是整体规模小,缺乏竞争力。商贸业整体总量规模小,消费市场整体小、散、弱,私营企业规模小,销售额过亿的私营企业仅2家,仍以中小企业为主;师市企业以传统经营模式为主线,科技化、集约化程度低,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区域经济带动作用弱。
建议:一是强化基础保障,拉动消费内需,刺激消费是拉动商贸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受疫情影响,师市要积极筹措相关措施,提升居民消费信心;要不断通过稳就业举措保障居民就业稳定,增加居民收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政策,健全医疗、养老等各种保障体系,消除百姓消费的后顾之忧。二是深挖实体购物优势,振兴传统消费。引导传统批零住餐企业改造升级,增强个性化、柔性化服务能力,深度挖掘实体购物的优势,在师市打造中高端消费商圈,通过给企业减税、提供租金优惠、贡献奖励等激励政策,吸引一批综合性强、品种齐全、特色明显、服务优质的现代化流通商贸企业群体,不断扩大和深化网络消费水平,提升传统消费带动能力。三是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对企业、个体户加大师市升限政策的宣讲,打消企业、个体户升限后要多缴税的顾虑,做到不隐瞒收入,对符合升限标准的及时、依法申报入库。
师市1-7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主要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 2020年1-7月 | 2019年1-7月 | 增减(%) |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79480.4 | 75664.6 | 5.0 |
1.按行业分 |
|
|
|
批发业 | 5214.0 | 5057.6 | 3.1 |
零售业 | 61190.1 | 57323.5 | 6.7 |
住宿业 | 663.3 | 514.5 | 28.9 |
餐饮业 | 12413.0 | 12769.0 | -2.8 |
2.按消费形态分 |
|
|
|
餐饮收入 | 12095.3 | 12292.3 | -1.6 |
商品零售 | 67385.1 | 63372.3 | 6.3 |
二、商品销售总额 | 511589.3 | 711189.0 | -28.1 |
1.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
|
|
|
批发业 | 450399.2 | 653865.4 | -31.1 |
零售业 | 61190.1 | 57323.6 | 6.7 |
2.按经济类型分 |
|
|
|
国有经济 | 338147.2 | 584219.0 | -42.1 |
私营经济 | 173442.1 | 126970.0 | 36.6 |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 16151.8 | 15935.7 | 1.4 |
客房收入 | 2973.1 | 2476.6 | 20.0 |
餐费收入 | 12095.3 | 12292.3 | -1.6 |
商品销售额 | 981.0 | 991.2 | -1.0 |
其他收入 | 102.4 | 175.6 | -41.7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