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26-00013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6-01-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年度工作报告 | |
| 关键词: | |||
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提质增效,覆盖范围持续拓宽。本年度,师市司法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聚焦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解读阐释、权责清单、执法动态、工作进展等关键领域,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构建起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抖音普法账号等多维度发布渠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公开格局。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561条,较上年增长9.5%,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其中,政府门户网站精准推送核心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说明1条、权责清单公示1条、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5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6条,规划计划1条,筑牢权威信息发布主阵地;政务微信公众号聚焦日常工作动态,累计推送内容1473条,实时传递司法行政工作热点;政务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24条,创新采用直播宣讲模式宣传法律法规,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风险防控成效显著。2025年度,师市司法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程序,本部门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扎实做好信息公开领域风险排查,本部门全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政务服务工作平稳有序。
(三)信息管理严格规范,质量效率同步提升。始终坚守信息公开安全底线,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工作准则,不断完善信息采集、撰写、审核、发布全链条工作机制。通过优化流程节点、强化自查自纠、压实审核责任,从严把控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发布效率,杜绝违规公开、错误公开等问题发生。
(四)公开平台迭代升级,传播效能持续增强。在巩固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核心地位的基础上,持续优化政务微信、抖音官方等新媒体账号运营,打造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于一体的新媒体矩阵,拉近与公众的距离,提升政务公开的亲和力与影响力,推动司法行政领域政务信息更广覆盖、更深渗透。
(五)监督保障全面强化,工作落实闭环推进。2025年,师市司法局常态化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广泛吸纳公众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工作举措,本部门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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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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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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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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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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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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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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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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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发布节奏与工作推进进度衔接不够紧密,精准对接公众需求的力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及时了解与信任度。二是公开渠道与方式仍需拓展优化,现有渠道的协同发力效果不够明显,部分平台运营精细化程度不足,导致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受到局限。三是公开信息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内容缺乏深度解读和场景化呈现,对同行工作借鉴、助力群众精准认知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针对上述问题,师市司法局将聚焦短板弱项,精准施策发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严把信息发布全流程关,持续优化信息审核、发布与管理机制,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监督评估,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与针对性。二是拓宽公开渠道覆盖面,深化政务微信、抖音等现有平台运营管理,同步探索适配的新传播载体,加大网络互动回应力度,健全社会关切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答公众疑问、回应热点诉求。三是健全制度化规范化体系,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流程,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专题教育,聚焦政策解读、平台运营、风险防控等重点内容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师市司法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提质增效,覆盖范围持续拓宽。本年度,师市司法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聚焦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解读阐释、权责清单、执法动态、工作进展等关键领域,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构建起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抖音普法账号等多维度发布渠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公开格局。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561条,较上年增长9.5%,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其中,政府门户网站精准推送核心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说明1条、权责清单公示1条、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5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6条,规划计划1条,筑牢权威信息发布主阵地;政务微信公众号聚焦日常工作动态,累计推送内容1473条,实时传递司法行政工作热点;政务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24条,创新采用直播宣讲模式宣传法律法规,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风险防控成效显著。2025年度,师市司法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程序,本部门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扎实做好信息公开领域风险排查,本部门全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政务服务工作平稳有序。
(三)信息管理严格规范,质量效率同步提升。始终坚守信息公开安全底线,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工作准则,不断完善信息采集、撰写、审核、发布全链条工作机制。通过优化流程节点、强化自查自纠、压实审核责任,从严把控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发布效率,杜绝违规公开、错误公开等问题发生。
(四)公开平台迭代升级,传播效能持续增强。在巩固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核心地位的基础上,持续优化政务微信、抖音官方等新媒体账号运营,打造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于一体的新媒体矩阵,拉近与公众的距离,提升政务公开的亲和力与影响力,推动司法行政领域政务信息更广覆盖、更深渗透。
(五)监督保障全面强化,工作落实闭环推进。2025年,师市司法局常态化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广泛吸纳公众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工作举措,本部门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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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发布节奏与工作推进进度衔接不够紧密,精准对接公众需求的力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及时了解与信任度。二是公开渠道与方式仍需拓展优化,现有渠道的协同发力效果不够明显,部分平台运营精细化程度不足,导致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受到局限。三是公开信息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内容缺乏深度解读和场景化呈现,对同行工作借鉴、助力群众精准认知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针对上述问题,师市司法局将聚焦短板弱项,精准施策发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严把信息发布全流程关,持续优化信息审核、发布与管理机制,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监督评估,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与针对性。二是拓宽公开渠道覆盖面,深化政务微信、抖音等现有平台运营管理,同步探索适配的新传播载体,加大网络互动回应力度,健全社会关切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答公众疑问、回应热点诉求。三是健全制度化规范化体系,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流程,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专题教育,聚焦政策解读、平台运营、风险防控等重点内容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师市司法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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