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3-0002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1-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年度工作报告 | |
关键词: |
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师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围绕师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年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权责清单、通知公告、各类工作动态等信息等281条,踏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树立师市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形象,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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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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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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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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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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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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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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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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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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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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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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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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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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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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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信息发布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在政务网业务信息更新上,有着比较强的主动性,但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到权责事项、文件政策、文件解读、财务信息等方面,公开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发布数量不平衡。我局信息公布集中于部门工作动态信息,重点领域中的公共法律服务与民生信息布数量少、属于薄弱环节,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三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四是部分信息公开时间滞后。部分信息发布时间与信息内容时间相隔较远,降低了信息价值,影响了信息的浏览人数。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要做好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键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落实师市党委各项工作部署。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二是狠抓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安排和长效机制,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切实增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一、总体情况
师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围绕师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年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权责清单、通知公告、各类工作动态等信息等281条,踏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树立师市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形象,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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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信息发布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在政务网业务信息更新上,有着比较强的主动性,但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到权责事项、文件政策、文件解读、财务信息等方面,公开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发布数量不平衡。我局信息公布集中于部门工作动态信息,重点领域中的公共法律服务与民生信息布数量少、属于薄弱环节,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三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四是部分信息公开时间滞后。部分信息发布时间与信息内容时间相隔较远,降低了信息价值,影响了信息的浏览人数。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要做好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键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落实师市党委各项工作部署。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二是狠抓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安排和长效机制,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切实增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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