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3-0000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年度工作报告 | |
关键词: |
师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师市统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主要内容。一是严格公开的内容。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明确公开的实效性。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依托阿拉尔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文件政策、文件解读、规划计划、财务公开、权责清单等专栏。年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经济、政务信息151条。四是编印了《2021年领导干部手册》《2021年师市统计年鉴》,并积极向社会各界提供详细的统计数据资料,积极做好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统计咨询服务,真实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统计数据。五是明确业务科作为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和信息的专门科室,全年定期不定期在政务网站上公布《塔里木统计》72期和《2021年师市统计年鉴》;在阿拉尔电视台、塔里木报和政务网上及时公布了《2021年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六是及时依法公开应公开的项目,全年按要求公布局2022年领导分工、统计分析、工作动态等情况。七是以统计普法为契机,加大依法统计的宣传。利用第13届“统计开放日”,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资料,精心组织师团、街道、园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统计开放日期间制作统计法治宣传展板6块,通过电子大屏、赴基层宣传、法制礼品发放等方式加大依法统计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数、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根据兵团统计局下放的14项行政执法权,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内容,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公开。同时根据师市政务公开办的通报情况,充实栏目内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根据要求,统计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梳理,师市统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特此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根据要求,统计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梳理,师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特此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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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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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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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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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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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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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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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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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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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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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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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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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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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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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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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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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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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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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网在维护更新时,后台数据软件编辑功能不全,建议进一步完善编辑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确保统计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统计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由局长王虹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党组多次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定期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局队分工,落实2名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统计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等,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一师统计局按照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及时撰写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将按照要求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切实方便公众查阅,并对本行政区域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政机关范围予以明确。
一、总体情况
(一)师市统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主要内容。一是严格公开的内容。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明确公开的实效性。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依托阿拉尔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文件政策、文件解读、规划计划、财务公开、权责清单等专栏。年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经济、政务信息151条。四是编印了《2021年领导干部手册》《2021年师市统计年鉴》,并积极向社会各界提供详细的统计数据资料,积极做好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统计咨询服务,真实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统计数据。五是明确业务科作为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和信息的专门科室,全年定期不定期在政务网站上公布《塔里木统计》72期和《2021年师市统计年鉴》;在阿拉尔电视台、塔里木报和政务网上及时公布了《2021年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六是及时依法公开应公开的项目,全年按要求公布局2022年领导分工、统计分析、工作动态等情况。七是以统计普法为契机,加大依法统计的宣传。利用第13届“统计开放日”,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资料,精心组织师团、街道、园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统计开放日期间制作统计法治宣传展板6块,通过电子大屏、赴基层宣传、法制礼品发放等方式加大依法统计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数、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根据兵团统计局下放的14项行政执法权,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内容,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公开。同时根据师市政务公开办的通报情况,充实栏目内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根据要求,统计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梳理,师市统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特此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根据要求,统计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梳理,师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特此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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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网在维护更新时,后台数据软件编辑功能不全,建议进一步完善编辑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确保统计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统计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由局长王虹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党组多次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定期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局队分工,落实2名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统计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等,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一师统计局按照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及时撰写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将按照要求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切实方便公众查阅,并对本行政区域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政机关范围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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