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lbzj-2021-00073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21-1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财务公开 | |
关键词: |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分类、程序
师市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成本确定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各类较多,规格不一,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便于组织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必须从管理需要和核算要求等方面进行分类,常用的分类方法有:
1.按使用情况分类:在用固定资产和闲置固定资产。
2.按经济用途分类: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3.按经营情况分类: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和经营性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
1.购入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需要分别核算的,按照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造价确定其成本;没有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造价的,按照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造价的比例对总造价进行分配,确定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成本。
3.自行繁衍的动植物:成本包括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4.改建、扩建、修缮的固定资产: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5.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其他费用(运输费等)确定。
6.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其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取得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确定入账的价值;没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固定资产的连续性工作,贯穿于固定资产的申请购置、日常使用、维修、报废等全过程,必须做到“购置手续完备、保管责任到人、处置遵守程序”。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
为了反映固定资产实存情况,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对盘点中出现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保证账实相符。
(一) 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和使用年限
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表
资产类别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台、套、件、组)
价格上限 (元)
最低使用年限(年)
办公设备
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结合单位办公网络布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规定合理配置。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 的150%;非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非涉密单位可根据需求单独配置涉密机,台式涉密计算机配置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单位每个内设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专门用于互联网的计算机1台
5000
6
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7000
6
打 印 机
A4
黑白
单位A3和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计算,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其中: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计算,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计算
1200
6
彩色
2000
A3
黑白
7600
6
彩色
15000
票据打印机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6
复印机
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35000
6年或复印30万张
一体机/传真机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计算
3000
6
扫描仪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4000
6
碎纸机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1000
6
投影仪
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30个的按30人计算
10000
6
办公家具
办公桌
1套/人
厅局级:4500;
处级及以下:3000
15
办公椅
厅局级:1500;
处级及以下:800
15
沙发
三人沙发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及以下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者2个单人沙发,司局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
3000
15
单人沙发
1500
茶几
大茶机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机
1000
15
小茶机
800
桌前椅
1个/人
600
15
书柜
司局级:2组/人
2000
15
处级及以下:1组/人
1200
文件柜
1组/人
厅局级:2000
处级及以下:1000
20
更衣柜
1组/办公室
厅局级:2000
处级及以下:1000
15
保密柜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2000
20
茶水柜
1柜/办公室
1500
20
会议桌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
50(含)㎡以下:1000元/㎡;50-100㎡:1200元/㎡;100㎡以上:1000元/㎡
20
会议椅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800
15
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序号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一
交通运输设备
(一)
机动车
1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越野车)
10年
2
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
10年
3
微型载货(总质量小于等于1.8吨)汽车
8年
4
总质量大于1.8吨载货汽车
10年
5
带拖挂的载货汽车(指全挂汽车)
8年
6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
10年
7
矿山作业专用车
8年
8
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6年
9
两轮摩托车(15万公里)
6年
10
三轮摩托车
9年
11
其他车辆
10年
(二)
船舶(含海船和河船)
1
高速客船
25年
2
客船类,包括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旅游船、客船
30年
3
液体货船类,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
30年
4
散货船类,包括散货船、矿轮船
30年
5
杂货船类,包括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推轮、驳船
30年
二
办公自动化设备
1
大型计算机
10年
2
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
6年
3
台式电脑(包括:网络计算机、终端)
6年
4
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
6年
5
移动硬盘、不间断电源(UPS)
6年
6
传真机、投影机、扫描仪
6年
7
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碎纸机
6年
三
电器设备
1
电视机
6年
2
电冰箱
6年
3
洗衣机
6年
4
摄像、摄影器材
6年
5
空气调节器、除湿设备
10年
6
中央空调设备
10年
四
家具
1
办公家具
15年
2
教学家具、宿舍家具、其他家具
8年
五
专用设备
1
消防设备
10年
2
厨房设备
8年
3
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系统)
8年
4
道路清扫设备
10年
5
电子设备
6年
6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摄录设备、传送设备)
6年
7
音响设备
10-15年
8
健身设备
8年
9
通信设备
6年
六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8-12年
七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八
机械设备
10-14年
九
动力设备
11-18年
十
传导设备
15-28年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的基本程序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得购置和处置。
财政部门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事项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进行审批。行政事业单位严禁对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进行拆分以规避审批。
对已批复的固定资产处置事项,需对处置方式、评估价值等内容进行调整时,应报财政部门批准。已批复的固定资产处置事项因故终止或未能在有效期限内完成的,应说明理由,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单位申报。行政事业单位在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时,需写《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和《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见附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证件及其他资料。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单位领导签字后,向单位主管部门申报。
2.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购置和处置资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向师市财政局申报。
3.师市财政局审核。师市财政局对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的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事项进行审核。属购置固定资产的,根据师市制定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低于限额标准的,由师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室进行审批;高于限额标准的,除师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室审核外,还需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经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室进行审核,师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审批。属固定资产处置的,由师市财政局下达固定资产处置批复文件。
4.公开处置。师市行政事业单位获得固定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后,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及相关规定实施固定资产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意向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的,应暂停交易并报师市财政局审批,批准后方可继续执行。
5.账务处理。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应填写《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登记表》(一式三份)及提供相关资料;固定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向师市财政局提供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备案。行政事业单位依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批复文件及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变更登记固定资产信息台账。
(三)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应提供以下资料
固定资产处置应提供的资料明细表
无偿调拨
对外捐赠
出售、出让、转让
置 换
报 废
报 损
①无偿调拨(划转)申请;
②《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发生调拨移交资产的,需提供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批文;
⑤拟无偿调拨(划转)国有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等清单;
⑥其他相关材料。
①对外捐赠申请;
②《师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决定捐赠事项的有关报告或会议纪要。包括捐赠事由、途径、方式、责任人、资产构成及其数额、交接程序等;
④捐赠单位出具的捐赠事项对本单位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影响的分析报告,使用货币资金对外捐赠的,应提供货币资金的来源说明等;
⑤能够证明捐赠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及产权证明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其他相关材料。
①出售、出让、转让申请;
②《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出售、出让、转让方案,包括资产的基本情况,处置的原因、方式等;
⑤出售、出让、转让合同草案,属于股权转让的,还应提交股权转让可行性报告;
⑥鉴定机构、肯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或符合规定的内部鉴定小组出具的资产鉴定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有关资产评估报告、相关备案或核准文件;
⑦其他相关材料。
①置换申请;
②《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对方单位拟用于置换资产的基本情况说明、是否已被设置为担保物等;
⑤双方草签的置换协议;
⑥近期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⑦对方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⑧其他相关材料。
①报废申请;
②《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证明报废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盘点表及产权证明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房屋、电梯、锅炉、车辆等资产,提交专业技术鉴定报告;因报废、报损价值清单;因房屋拆除等原因需办理资产核销手续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房屋拆除批复文件、建设项目拆建立项文件、双方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备留电子图文档案等;
⑤其他相关材料。
①报损申请;
②《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证明盘亏、毁损以及非正常损失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盘点表及产权证明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由于盘亏造成的存货、固定资产损失,提供资产盘点单、盘亏情况说明、盘亏价值确定依据、赔偿责任认定、经济赔偿证明材料等。
⑤因不可抗力思想因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资产损失,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屋拆除证明、受灾证明等);属于被盗造成的资产损失,提供公安机关案件受理证明或结案证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相关证明);
⑥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
第一师阿拉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型号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 额
资金来源
采购方式
备 注
财政预算资金
专项资金
其他资金
购置原因
本年度采购预算总额
本年累计已使用金额
本次购置金额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室(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本表一式二份,申请单位一份,财政局一份
附件2
第一师阿拉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
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万元
序 号
固定资产名称
固定资产 类 别
固定资产 资金来源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购置日期
价值
处置方式
处置原因
账面原值
已折旧额
账面净值
房屋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财政性资金形成
99.8㎡
套
1
2000.03
0.8
其他方式
房屋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财政性资金形成
99.8㎡
套
1
2000.03
0.8
其他方式
单位
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申请单位一份,财政局一份。
2.本表适用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核销等处置事项申请。
3.固定资产类别①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②通用设备;③专用设备 ④交通运输设备 ⑤电气设备 ⑥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 ⑦仪器仪表及其他 ⑧文艺体育设备 ⑨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⑩家具用具及其他。
4.固定资产资金来源 (1)财政性资金形成(包括预算外资金)(2)单位自筹资金形成 (3)单位合并形成(4)上级拨付资金形成(5)上级调入形成(6)接受捐赠形成(7)其他。
5.固定资产处置方式 (1)拍卖 (2)招投标 (3)协议转让 (4)其他方式
附件3
第一师阿拉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登记表
填报单位: 单位:元
序号
购买日期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 量
金 额
使用人
资金来源
单 价
总 价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一式三份,使用单位一份,单位财务部门两份。
使用单位(盖章) 单位财务部门(盖章) 使用单位(盖章)
单位领导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附件4
第一师阿拉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移交表
编制单位: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资产移交时间:2019年 8月19日 单位: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价值
购入 日期
备注
账面 价值
已提 折旧
账面 净值
评估 价值
1
房屋
99.8㎡
套
1
80000
80000
2000.03
2
房屋
99.8㎡
套
1
80000
80000
2000.03
3
4
5
6
合 计
注:本移交表一式三份。师市财政局、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各一份。
师市财政局(公章): 移交单位(公章): 接收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移交人: 接收人:
师市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成本确定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各类较多,规格不一,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便于组织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必须从管理需要和核算要求等方面进行分类,常用的分类方法有:
1.按使用情况分类:在用固定资产和闲置固定资产。
2.按经济用途分类: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3.按经营情况分类: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和经营性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
1.购入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需要分别核算的,按照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造价确定其成本;没有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造价的,按照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造价的比例对总造价进行分配,确定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成本。
3.自行繁衍的动植物:成本包括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4.改建、扩建、修缮的固定资产: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5.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其他费用(运输费等)确定。
6.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其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取得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确定入账的价值;没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固定资产的连续性工作,贯穿于固定资产的申请购置、日常使用、维修、报废等全过程,必须做到“购置手续完备、保管责任到人、处置遵守程序”。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
为了反映固定资产实存情况,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对盘点中出现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保证账实相符。
(一) 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和使用年限
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表
资产类别 | 资产品目 | 数量上限(台、套、件、组) | 价格上限 (元)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
办公设备 | 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结合单位办公网络布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规定合理配置。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 的150%;非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非涉密单位可根据需求单独配置涉密机,台式涉密计算机配置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单位每个内设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专门用于互联网的计算机1台 | 5000 | 6 | |||
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 7000 | 6 | ||||
打 印 机 | A4 | 黑白 | 单位A3和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计算,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其中: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计算,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计算 | 1200 | 6 | ||
彩色 | 2000 | ||||||
A3 | 黑白 | 7600 | 6 | ||||
彩色 | 15000 | ||||||
票据打印机 |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3000 | 6 | ||||
复印机 | 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 35000 | 6年或复印30万张 | ||||
一体机/传真机 |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计算 | 3000 | 6 | ||||
扫描仪 |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 4000 | 6 | ||||
碎纸机 |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 1000 | 6 | ||||
投影仪 | 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30个的按30人计算 | 10000 | 6 | ||||
办公家具 | 办公桌 | 1套/人 | 厅局级:4500; 处级及以下:3000 | 15 | |||
办公椅 | 厅局级:1500; 处级及以下:800 | 15 | |||||
沙发 | 三人沙发 |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及以下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者2个单人沙发,司局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 | 3000 | 15 | |||
单人沙发 | 1500 | ||||||
茶几 | 大茶机 |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机 | 1000 | 15 | |||
小茶机 | 800 | ||||||
桌前椅 | 1个/人 | 600 | 15 | ||||
书柜 | 司局级:2组/人 | 2000 | 15 | ||||
处级及以下:1组/人 | 1200 | ||||||
文件柜 | 1组/人 | 厅局级:2000 处级及以下:1000 | 20 | ||||
更衣柜 | 1组/办公室 | 厅局级:2000 处级及以下:1000 | 15 | ||||
保密柜 |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2000 | 20 | ||||
茶水柜 | 1柜/办公室 | 1500 | 20 | ||||
会议桌 |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 50(含)㎡以下:1000元/㎡;50-100㎡:1200元/㎡;100㎡以上:1000元/㎡ | 20 | ||||
会议椅 |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 800 | 15 |
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序号 | 资产类别 | 使用年限 |
一 | 交通运输设备 |
|
(一) | 机动车 |
|
1 |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越野车) | 10年 |
2 | 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 | 10年 |
3 | 微型载货(总质量小于等于1.8吨)汽车 | 8年 |
4 | 总质量大于1.8吨载货汽车 | 10年 |
5 | 带拖挂的载货汽车(指全挂汽车) | 8年 |
6 |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 | 10年 |
7 | 矿山作业专用车 | 8年 |
8 | 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 6年 |
9 | 两轮摩托车(15万公里) | 6年 |
10 | 三轮摩托车 | 9年 |
11 | 其他车辆 | 10年 |
(二) | 船舶(含海船和河船) |
|
1 | 高速客船 | 25年 |
2 | 客船类,包括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旅游船、客船 | 30年 |
3 | 液体货船类,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 | 30年 |
4 | 散货船类,包括散货船、矿轮船 | 30年 |
5 | 杂货船类,包括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推轮、驳船 | 30年 |
二 | 办公自动化设备 |
|
1 | 大型计算机 | 10年 |
2 | 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 | 6年 |
3 | 台式电脑(包括:网络计算机、终端) | 6年 |
4 | 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 | 6年 |
5 | 移动硬盘、不间断电源(UPS) | 6年 |
6 | 传真机、投影机、扫描仪 | 6年 |
7 | 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碎纸机 | 6年 |
三 | 电器设备 |
|
1 | 电视机 | 6年 |
2 | 电冰箱 | 6年 |
3 | 洗衣机 | 6年 |
4 | 摄像、摄影器材 | 6年 |
5 | 空气调节器、除湿设备 | 10年 |
6 | 中央空调设备 | 10年 |
四 | 家具 |
|
1 | 办公家具 | 15年 |
2 | 教学家具、宿舍家具、其他家具 | 8年 |
五 | 专用设备 |
|
1 | 消防设备 | 10年 |
2 | 厨房设备 | 8年 |
3 | 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系统) | 8年 |
4 | 道路清扫设备 | 10年 |
5 | 电子设备 | 6年 |
6 |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摄录设备、传送设备) | 6年 |
7 | 音响设备 | 10-15年 |
8 | 健身设备 | 8年 |
9 | 通信设备 | 6年 |
六 |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 8-12年 |
七 |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 7-12年 |
八 | 机械设备 | 10-14年 |
九 | 动力设备 | 11-18年 |
十 | 传导设备 | 15-28年 |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的基本程序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得购置和处置。
财政部门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事项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进行审批。行政事业单位严禁对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进行拆分以规避审批。
对已批复的固定资产处置事项,需对处置方式、评估价值等内容进行调整时,应报财政部门批准。已批复的固定资产处置事项因故终止或未能在有效期限内完成的,应说明理由,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单位申报。行政事业单位在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时,需写《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和《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见附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证件及其他资料。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单位领导签字后,向单位主管部门申报。
2.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购置和处置资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向师市财政局申报。
3.师市财政局审核。师市财政局对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的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事项进行审核。属购置固定资产的,根据师市制定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低于限额标准的,由师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室进行审批;高于限额标准的,除师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室审核外,还需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经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室进行审核,师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审批。属固定资产处置的,由师市财政局下达固定资产处置批复文件。
4.公开处置。师市行政事业单位获得固定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后,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及相关规定实施固定资产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意向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的,应暂停交易并报师市财政局审批,批准后方可继续执行。
5.账务处理。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应填写《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登记表》(一式三份)及提供相关资料;固定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向师市财政局提供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备案。行政事业单位依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批复文件及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变更登记固定资产信息台账。
(三)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应提供以下资料
固定资产处置应提供的资料明细表
无偿调拨 | 对外捐赠 | 出售、出让、转让 | 置 换 | 报 废 | 报 损 |
①无偿调拨(划转)申请; ②《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发生调拨移交资产的,需提供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批文; ⑤拟无偿调拨(划转)国有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等清单; ⑥其他相关材料。
| ①对外捐赠申请; ②《师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决定捐赠事项的有关报告或会议纪要。包括捐赠事由、途径、方式、责任人、资产构成及其数额、交接程序等; ④捐赠单位出具的捐赠事项对本单位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影响的分析报告,使用货币资金对外捐赠的,应提供货币资金的来源说明等; ⑤能够证明捐赠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及产权证明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其他相关材料。 | ①出售、出让、转让申请; ②《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出售、出让、转让方案,包括资产的基本情况,处置的原因、方式等; ⑤出售、出让、转让合同草案,属于股权转让的,还应提交股权转让可行性报告; ⑥鉴定机构、肯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或符合规定的内部鉴定小组出具的资产鉴定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有关资产评估报告、相关备案或核准文件; ⑦其他相关材料。 | ①置换申请; ②《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对方单位拟用于置换资产的基本情况说明、是否已被设置为担保物等; ⑤双方草签的置换协议; ⑥近期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⑦对方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⑧其他相关材料。
| ①报废申请; ②《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证明报废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盘点表及产权证明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房屋、电梯、锅炉、车辆等资产,提交专业技术鉴定报告;因报废、报损价值清单;因房屋拆除等原因需办理资产核销手续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房屋拆除批复文件、建设项目拆建立项文件、双方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备留电子图文档案等; ⑤其他相关材料。
| ①报损申请; ②《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证明盘亏、毁损以及非正常损失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盘点表及产权证明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由于盘亏造成的存货、固定资产损失,提供资产盘点单、盘亏情况说明、盘亏价值确定依据、赔偿责任认定、经济赔偿证明材料等。 ⑤因不可抗力思想因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资产损失,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屋拆除证明、受灾证明等);属于被盗造成的资产损失,提供公安机关案件受理证明或结案证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相关证明); ⑥其他相关材料。
|
附件1
| 第一师阿拉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
| |||||||||||||||||||||||||||||||||
| 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金额:元 |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型号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 额 | 资金来源 | 采购方式 | 备 注 | |||||||||||||||||||||||||
财政预算资金 | 专项资金 | 其他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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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置原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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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采购预算总额 |
| 本年累计已使用金额 |
| 本次购置金额 |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室(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
| 注:本表一式二份,申请单位一份,财政局一份 |
| |||||||||||||||||||||||||||||||||
附件2 第一师阿拉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 | |||||||||||||||||||||||||||||||||||
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金额:万元 | ||||||||||||||||||||||||||||||||||
序 号 | 固定资产名称 | 固定资产 类 别 | 固定资产 资金来源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购置日期 | 价值 | 处置方式 | 处置原因 | |||||||||||||||||||||||||
账面原值 | 已折旧额 | 账面净值 | |||||||||||||||||||||||||||||||||
| 房屋 |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财政性资金形成 | 99.8㎡ | 套 | 1 | 2000.03 | 0.8 |
|
| 其他方式 |
| |||||||||||||||||||||||
| 房屋 |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财政性资金形成 | 99.8㎡ | 套 | 1 | 2000.03 | 0.8 |
|
| 其他方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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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 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单位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
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申请单位一份,财政局一份。 2.本表适用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核销等处置事项申请。 3.固定资产类别①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②通用设备;③专用设备 ④交通运输设备 ⑤电气设备 ⑥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 ⑦仪器仪表及其他 ⑧文艺体育设备 ⑨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⑩家具用具及其他。 4.固定资产资金来源 (1)财政性资金形成(包括预算外资金)(2)单位自筹资金形成 (3)单位合并形成(4)上级拨付资金形成(5)上级调入形成(6)接受捐赠形成(7)其他。 5.固定资产处置方式 (1)拍卖 (2)招投标 (3)协议转让 (4)其他方式 |
附件3
第一师阿拉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登记表
填报单位: 单位:元
序号 | 购买日期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 量 | 金 额 | 使用人 | 资金来源 | |
单 价 | 总 价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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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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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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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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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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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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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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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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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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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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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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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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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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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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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一式三份,使用单位一份,单位财务部门两份。
使用单位(盖章) 单位财务部门(盖章) 使用单位(盖章)
单位领导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附件4
第一师阿拉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移交表
编制单位: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资产移交时间:2019年 8月19日 单位:元
序号 | 资产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价值 | 购入 日期 | 备注 | |||
账面 价值 | 已提 折旧 | 账面 净值 | 评估 价值 | ||||||||
1 | 房屋 | 99.8㎡ | 套 | 1 | 80000 | 80000 |
|
|
| 2000.03 |
|
2 | 房屋 | 99.8㎡ | 套 | 1 | 80000 | 80000 |
|
|
| 2000.03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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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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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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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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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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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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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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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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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移交表一式三份。师市财政局、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各一份。
师市财政局(公章): 移交单位(公章): 接收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移交人: 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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