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曾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下属基层单位一名干部,于2018年兵团事业单位招聘时从内地招考过来,当时招考文件上面并没有具体注明工勤岗,只标注了工作人员,到沙井子水利管理处后才知道我们被定为工勤岗,我们这一批人共33人,一直干着工勤岗位的工作,直到2020年水利改革时兵团人事管理处说他们从来没招过工勤岗,他们招考的都是管理岗,也就是说我们考进来时就是管理岗,所以在水利改革时我们顺转为干部岗位,但是从2020年7月份水利改革结束至我2021年3月离职,我们的工资依旧按照工勤岗位,也就是技工5的工资发放(据了解,和我同一批考入还在职的同事至今都还是工勤工资),而且今年发的绩效奖也同样按照技工5的档位发放,距离我们考过来已经三年多时间,水利改革结束后我们在各自岗位兢兢业业的工作,从来没有因为身份问题而心生埋怨,但是单位曾经承诺我们的至今没有做到,现在我们想请问承诺的工资差还能补吗?绩效奖金少的那部分能补吗?工资什么时候能调整过来?由于此事涉及人数较多,对于此事意见较大,而且我们都是从内地考过来的,对新疆寄予殷切期望,希望扎根边疆,想为新疆发展做出贡献。希望领导给予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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