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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垃圾分类示范点位置选择不合适
来信人 郑** 来信日期 2021-03-29
信件索引号 202100117
信件内容
领导你们好,我是南苑新村二期的居民,属幸福路街道北苑社区管辖,我们小区被指定为垃圾分类投放示范点,是件好事,我十分赞同,可是投放点选点不合适,处于交通要道和消防通道的位置上,还在上风口,影响居民生活,且投放点不符合建设要求。我多次给他们提出建议,但没用,他们说有红头文件,不知道是在吓我,还是在用红头文件压我。无奈之下,恳请领导实地勘查调研一下。盼!!!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信访办 回复日期 2021-04-01
办理结果

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阿拉尔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2021年工作推进计划》(师市分类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我局于3月26日在南苑新村二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南苑新村二期实有住户127户,按照每200户设置一个垃圾投放点的标准,应该在该小区选取合适位置设置一个垃圾投放点。经过前期宣传、安装垃圾分类提示牌等准备工作,该小区居民已全部知悉所居住小区要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在该小区开展垃圾桶“撤桶并点”工作时,对居民在垃圾投放点选取位置存在异议这一情况,我局已积极与幸福路街道办对接,要求由街道办组织南苑新村二期物业、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对小区的垃圾投放点位进行投票征询,在取得小区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同意后,我局再开展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