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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团沙河镇关于疫情防控举报奖励机制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9 17:14:32 浏览次数: 【字体:

目前疆内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社区传播和外溢风险日益增高,五团“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加强五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健全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举报对象

1.广大职工群众非必要不离开五团辖区,如果外出涉疫或者不能说明行程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措施,实行管控。

2.已摸排并实施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对象,不按照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的,依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仍然组织、举办或承办聚集性文化、体育、民俗、娱乐等活动;组织、举办聚会聚餐等活动。

4.隐瞒家庭成员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团的;隐瞒家庭成员发热不主动报告的。

5.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私自发布不实消息的。

二、奖励措施

经核实内容确实存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根据相关文件奖励举报人员。对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以首人举报为准。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联系方式、居住详细地址等真实有效的信息。

三、保护措施

实行单线联系,保护线索举报人。

四、严禁虚假举报

对借机诬陷、打击报复他人的,经核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997---6715028

特此通告!

 

 

五团沙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0日


终审:五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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