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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第一师阿拉尔市四团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7 12:11: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兵团及师市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一师阿拉尔市四团河(湖)长制工作的领导,根据四团最新人事安排,对四团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单位及其职责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四团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四团总河(湖)长、连级河(湖)长

总河(湖)长:张学军      

连级河(湖)长:  晨  王海军  孙见森    

二、四团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学军    

副 组 长:王  刚    

成员部门:于亚楠  党政办公室

户干强  党建办公室

杨福文  经济发展办公室

         李俊华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巩  鸣  社会事务办公室

蒋兴琼  财政所

段亚欣  核算中心

刘超勤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郭湘峰  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赵俊昌  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贾玉龙  综治中心

铁达娃  派出所

殷亚琴  社  区

赵忠军  学  校

张杰明  司法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超勤同志兼任。

三、成员单位及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河长、湖长和责任单位的工作协调等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指导对河长、湖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负责支持和鼓励有关志愿组织发挥河湖保护服务作用。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河湖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研究制定河湖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开展重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中心、派出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开展河湖问题整治联合执法工作。

财政所、核算中心:负责落实河湖保护治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推进绿色创新,指导推广高效节水技术产品装备,励和引导企业应用工业环保、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推动工业节水改造。负责开展团镇范围内河湖治理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确权登记。负责推进团镇范围内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保护和修复,推进河湖沿岸护岸林建设绿化、草原资源保护利用和湿地全面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及连队厕所命工作。

文体广电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指导做好河湖保护治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配合河湖管理部门负责河潮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及其市场监管。

城镇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师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严格落实国家、兵团、师市河湖排放标准,配合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负责团镇范围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督促指导团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规范化运营管理,确保设施达标运行。负责对河道内交通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及其监管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监督。

社区:负责在团镇职工群众中开展河湖保护治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学校:负责在学校开展河湖保护的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水资源保护公益活动。

司法所:负责师市本级河湖管理保护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涉河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第一师阿拉尔市四团办公室


                                             2024118日

 

 

 

 

 

 

终审: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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