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卫明电【2020】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做好“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降低感染风险
1.严格个人防护。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2.减少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走动和聚集。
4.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对感染高风险人员,维持城市运转的关键岗位人员等,实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守住疫情防控网底
5.“五有”。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6.“一网格”。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三、落实行业防控责任,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7.引导错峰出行和线上消费。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同时做好节假日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引导务工人员等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妥善处理群众接老人回家过节等情况。引导电商企业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8.严控交通客流。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超员率。科学合理安排航班,避免旅客滞留和聚集。落实飞机、列车、长途客车、重点水域水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做好进站(机场)、候车(机、船)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加快推动“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
9.提供便利化服务。优化交通管控措施,为自驾车群体返乡返岗提供便利。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在口岸根据客流变化配足海关检疫和移民查验力量,鼓励申请人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减少口岸现场和出入境办证场所人员聚集。
10.严控疫情输入。继续暂停外国人持部分有效签证、居留许可入境政策。针对性加强管控,做好入境前远端防控相关工作和入境后闭环管理。严格管控出入境旅游。继续暂不恢复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格落实从严审批出入境证件各项要求,引导公民尽量减少不必要非急需跨境旅行。发布旅游安全提示,主动提醒、劝导内地居民取消出国旅游。严格落实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严格各类来华航班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及后续隔离观察等工作,确保全流程闭环管理。强化境外物品管理,加大对进口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包装、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11.严格大型活动监管。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暂不审批马拉松等人员密集型活动,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12.严控景区和公共场所接待规模。继续推动景区预约常态化,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
四、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强化防控工作领导
13.组织领导。各地政府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等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保持战时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利的传统服务方式,做好隔离场所等规范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要指导企事业等单位落实应检尽检人员出行前7天进行核酸检测要求,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落实重点人群在春节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任务。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14.鼓励员工在工作地休假。各地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为春节期间加班的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
15.做好聚集性疫情防控准备与处置。各地政府组织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准备,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两节”期间医疗服务,做好院感防控。发现疫情后立即按照相关预案方案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调度,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疫情。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