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十一团>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居民生活用电退补告知函

来源:沙漠之门十一团 发布时间:2023-07-24 12:44:35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师十一、十三、十四团广大居民:
根据《关于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1】230号)文件要求,现对塔南供电辖区内的居民生活用电用户执行差价退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1、本次差价退补区间将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发生的购电差额,即0.55元/千瓦时下调至0.39元/千瓦时中间的0.16元/千瓦时差额电费,通过用户购电的形式,将退补电费写入用户电卡。
2、用户前来办理退补时,需携带电卡(换表用户带新电卡)、2021年之前购电小票和能证明身份的佐证资料。
3、抄收用户:根据退补区间统计的退补电费,在用户每月抄表核算发行电费后,根据应收电费进行抵扣,并签订退补协议。
4、办理时间:每周五、节假日、每月16日至19日核算日不予办理,其余工作日时间均可前往营业厅办理。
5、之前已办理过居民退补的不需要重复办理。
6、本次居民退补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
各团场营业厅网点咨询服务联系电话
十一团团部新村小区门口综合服务大厅  林智梅18299576247
十三团团部团机关对面综合服务大厅    王万怀15599760423
十四团团部塞上明珠小区社区服务大厅  赵  静18196359632
 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塔南供电所
2023年7月17日


终审:十一团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