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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十一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0 19:14:5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团镇实际,制定第一师十一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一、曾晓(党委书记、政委)

(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团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把安全生产纳入团镇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4.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科学配置职能和编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5.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述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6.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二)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

1.主持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随时带队检查督导),将领导、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4.推动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随时开展检查),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

二、王兴良(党委副书记、团长)

(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政、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权限内依法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定期召开行政常务会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带队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3.建立健团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严格考核,组织制定行政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定期对清单落实情况组织检查。

4.检查、督促、指导、领导安委会成员部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6.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制定监管制度,实施动态监管。

7.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批准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奖励制度,组织考核、奖惩。

9.领导团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二)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

1.主持行政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政、本级党委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行政重点工作中,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行政常务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3.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随时开展检查),将领导、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4.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分析研究团镇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5.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督促指导团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推动团镇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团镇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随时开展检查),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

7.领导推动团镇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

三、欧阳浩(党委副书记、副政委)

(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指导党政办、党建办、社事办、文广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2.组织文体广电和旅游、文物保护、食品药品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督促重大隐患治理。

3.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并纳入团镇宣传教育总体之中;组织媒体开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公益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新闻报道工作。

4.将安全生产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在文明单位考核中,强化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关键性指标的硬性约束。

5.加强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文体广电、旅游、文物保护、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组织指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积极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6.每年向团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二)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

1.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团镇党委关于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2.每季度至少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1次安全检查(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随时开展检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3.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相关防范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4.领导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

四、杨继(党委常委、人武部长、政法委书记)

(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组织并指导社综办、人武部、财政所、城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团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2.严把招商引资安全准入关,提高安全门槛,严防“三高”项目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设备、工艺的企业入驻团镇。

3.加强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公安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组织指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积极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4.监督社综办、人武部、财政所、城管中心、派出所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辖区内公安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安全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暗访等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5.组织司法所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将安全生产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领导作好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6.每年向团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二)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

1.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政关于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2.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每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考核、巡查暗访等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每季度至少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1次安全检查(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随时开展检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指导信访部门做好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工作。

4.领导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

五、方永远(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指标控制情况。

2.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团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3.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督促重大隐患治理,推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4.组织并指导党建办(纪委监察)、经发办(安全)、农发中心、学校、医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团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监督党建办(纪委监察)、经发办(安全)、农发中心、学校、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农业、水利、教育、医疗卫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巡查暗访等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6.负责农业、水利及水利工程、学校、医疗卫生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组织指挥,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积极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7.每年向团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二)安全生产年度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团镇党委关于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2.每季度至少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1次安全检查(重要敏感时间接地随时开展检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3.负责领导农业、水利及水利工程、学校、医疗卫生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

4.领导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


终审:十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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