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一团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4年十一团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阿拉尔市十一团机关(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收。
联系方式:0997-4696726
申报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
联系人:刘秋坡 13579360639
公告单位:第一师十一团
2025年11月5日
终审:十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