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做好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服务,提高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了《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师市卫生健康相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概况信息: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主要包括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计划总结:包括年度工作、重要工作、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情况等。
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以政府文件公布的卫生健康方面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各类公开性文件等。
工作动态:包括师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重要卫生健康委员会活动、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公示、重大卫生健康委员会活动等。
权责清单: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及办事指南。
财政资金: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卫生健康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公开方式
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主动公开的卫生健康政务信息,主要通过第一师阿拉尔市政府网站的形式。同时,利用单位信息公告栏、微信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将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予以提供。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阿拉尔市希望路338号计生环保大楼4楼。
咨询服务电话:综合科:0997—4669556
医政医管科:0997—4669552
疾控科:0997—4669567
传真号码:0997- 4669455
通信地址:阿拉尔市希望路338号计生环保大楼4楼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政编码:843300
咨询时间: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 15:30 - 19:30,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在政府网上依申请公开流程,提出书面申请,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信息生成日期、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
申请处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并登记后,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