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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6 17: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2022年抽检计划,抽检监测(转移地方)中,涉及师市食品经营单位的2批次食品不合格。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阿拉尔市天源冰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阿拉尔市天源冰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27月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电导率项目不符合 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阿拉尔市天源冰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饮用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901.5元。2.处罚款1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当事人及时、规范的履行食品生产者义务,继续做好生产设备的检修与日常维护,加强对生产质量的监管。

二、阿拉尔市塔里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腐竹

(一)抽检基本情况。阿拉尔市塔里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腐竹生产商:乌鲁木齐野森林食品有限公司  抽样日期:2022072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阿拉尔市塔里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腐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于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其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腐竹(货值金额444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当事人及时、规范的履行食品经营者义务,按照要求索要相关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做好进销货台账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保存。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终审: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