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评定:
网上办事
主管部门: | 司法局 | 受理机构: | 师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
表格下载: | |||
- 办理对象
-
符合办理条件者
- 办理条件
-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公民与公民 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公民与法人 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十分广泛,例如,农村村民与农村合作组织、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企业职工 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 其他 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等等。
- 所需材料
-
(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二)提供与调解事项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
- 窗口办理流程
-
纠纷受理—指定(选择)调解员—走访调查—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制作协议书—回访—归档等流程依法进行。
- 网上办理流程
- 办理时限
-
对简单性的口头调解纠纷,2个工作日办结;对于一般性调解纠纷,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疑难复杂纠纷,结合纠纷实际,最长在3个月内办结;对调解不成,不能达成协议的,及时终止调解。
- 办事窗口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常见问题解答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