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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放气球活动的许可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局 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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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法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其他组织
办理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并提交材料
所需材料

(1) 阿拉尔市施放气球作业审批表

(2) 施放气求资格证(由气象局颁发)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审核( 3工作日),办结(10工作日),根据申报人员现场领取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第一师阿拉尔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 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大厅50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第一师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1731号/第一师阿拉尔市军垦大道西1071号第一师气象局

联系电话: 6352620/4673328/4610090

交通指引:

收费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  第79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及飞行管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的施放气球活动。

 3.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飞行管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第六条:对施放气球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