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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受理机构: | 安全生产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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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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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点)店
-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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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符合师市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审核意见; (四)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点、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五)按照规定进行实名销售登记和流向登记; (六)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七)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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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第一师阿拉尔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资格审查表(前置条件:需向辖区派出所、阿拉尔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申请)
(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1份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四)零售人员安全培训合格上岗证复印件1份
(五)《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安全管理协议书》1份
(六)《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1份
(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连锁经营安全责任书》1份
(八)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连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1份
(九)连锁经营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份
(十)为从业人员购买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复印件1份/人
-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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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资料审核 现场核查 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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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资料审核 现场核查 颁发证书
-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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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工作日内办结
- 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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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应急管理局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地址: 阿拉尔行政服务大厅53号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 0997-6359110
交通指引:
-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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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常见问题解答
- 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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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65号)
-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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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享有申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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